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在现场拍照(办证件需要)。
浙江省内户口——
16周岁以上:省内户口为非国家工作人员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
16周岁以下:未满16周岁人员办理需要父母一方陪同。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原件、本人的户口本原件,若本人和父(母)户口未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
浙江省外户口——
16周岁以上:
(一)申请人持有杭州签发《浙江省居住证》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二)申请人配偶为杭州市户口的,提供配偶户口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三)申请人父母为杭州市户口的,提供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四)申请人子女为杭州市户口的,提供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五)申请人已申领过港澳通行证,且证件仍在有效期内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原港澳通行证原件办理换(补)发。
16周岁以下:未满16周岁人员办理需要父母一方陪同,按以下四种情况提供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持有杭州签发《浙江省居住证》的,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办理;若本人和父(母)未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
(二)申请人父母持有杭州签发《浙江省居住证》的,本人有流动人口登记,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办理。若本人和父(母)未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
(三)申请人父母一方为杭州户口的,提供杭州户口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原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办理。
(四)申请人已申领过港澳通行证,且证件仍在有效期内的,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原港澳通行证原件办理换(补)发。若本人和父(母)未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
国家工作人员:
浙江省内户口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按以下两种情况提供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为杭州市户口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单位审批函原件办理。
(二)申请人为非杭州户口的,满足“在杭缴纳近12个月连续不断的社保”、“杭州签发的满6个月的《浙江省居住证》”情况之一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审批函原件办理。
浙江省外户口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需回申请人户籍地办理。
注:国家工作人员指公务员、事业单位、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