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座城市来讲,文化遗产就是自己的品牌和个性,就是创造与建设现代特色城市的基础。对于西安来讲,丰厚的文物资源就是西安已打造并流传了至少300余年、影响全世界的最为古老的品牌。因此,保护古迹遗址,是为西安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西安大遗址保护新理念的形成
建国以来,在历届政府领导的重视下,西安古迹遗址的保护取得了显著成绩。早在1953-1972年第一个城市规划期内,西安的城市建设就注意避开这些重大历史文化遗址,把它们规划为绿地;在1980-200年的城市规划中,明确提出了“保护明城完整格局,显示唐城宏大规模,保护周秦汉唐重大遗址”的原则。[1](P126)这两次规划,对西安大遗址的保护利用创新性思路的形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0世纪90年代初,我省文物保护管理部门和西北大学的有关专家学者就已经敏锐地注意到大遗址保护所面临的困境,并结合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的实例,进行了实地调查和深入研究。指出大遗址保护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传统的、单一的、限制性的绝对保护模式与遗址区域内群众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之间的矛盾”。针对这一主要矛盾和问题,有必要探索和研究大遗址保护、管理工作的新思路,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使当地政府和居民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受益,从而调动和激发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文化遗产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共生共荣。
改革开放以来,陕西省政府一直致力于重点治理西安周围大遗址保护。秦始皇陵及兵马俑陪葬坑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为世界文化遗产,西安碑林、西安明城墙、汉长安城遗址、统万城遗址、汉唐帝王陵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目前有关部门正积极进行申报和大力整修,使其尽早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类社会面临着不断加剧的环境破坏威胁。面对着这种挑战,我国著名考古学家苏秉琦先生指出,“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取得的巨大成就,是以地球濒临毁灭为代价”的,“考古学应有能力来回答重建人类与自然的协调关系”问题。205年在西安举行的ICOMOS第15届大会,国内外学者通过了《关于历史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地区周边环境保护的西安宣言》,提出了文化遗产保护的新理念,将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扩大至遗产周边环境以及环境所包含的一切历史的、社会的、精神的、习俗的、经济的和文化的活动。这一更新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反映了国内外学者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由单纯注重遗产本体的保护,进而延伸到与遗产有相关联系的空间区域内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的整体保护。作为文化遗产重要组成部分的大遗址,在实施相应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时,应当不仅仅要注重对遗址本体的保护,还应当关注遗址所依存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的保护,将遗址本体的保护与生态环境、人文环境改善相结合,促进区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西安大遗址保护新理念的实践与探索成果体现了《西安宣言》“保护遗址及其周边环境”的原则,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和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界的广泛认可,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赢得了国际声誉。208年10月,国家文物局和陕西省政府又在西安共同主办了“大遗址保护高峰论坛”,来自西安、洛阳、杭州、成都等大遗址重点城市的主要领导出席论坛,围绕“做好大遗址保护,推进城市和谐发展”为主题,发表了《大遗址保护西安共识》。与会城市领导代表政府在《西安共识》中庄严承诺:“我们不但承担着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职责,更肩负着传承与弘扬中华文化的重任”。这标志着促进城市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和谐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管理者的共识。
三、西安城市建设与大遗址保护
建设现代化城市是当今城市发展普遍追求的目标。城市是一种历史文化现象,因此,城市现代化离不开文化。城市文化是现代化城市的根基,是城市的气质。每个时代都在城市中创造并留下了自己的痕迹。保护历史的连续性,保留城市的记忆,保留可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3](P23)于此,西安有着较大的资源优势。如何把资源优势上升为发展优势,关键是如何把城市文化建设的创新与古迹遗址保护结合起来,使其协调发展。
任何一个时代的城市文化,都不是凭空创造的,它的繁荣与发展,都是以前人创造的文化遗产为出发点和依据,进行再创造的过程。我们对先人留给本城市、本地区的宝贵历史文化遗产,不仅要很好地精心保护,而且要认真学习、研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结合本城实际,推陈出新,创建城市特色。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对于建设特色城市有着更加迫切现实的意义。
为加强对古迹遗址、尤其是大遗址的保护,西安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政策”,专门设立了各级文物保护机构,对全市的古迹遗址进行保护管理。除了随着经济的增长逐年加大对文物保护的固定投入外,近几年政府还先后以专项的形式出资数亿元保护西安城墙、征用汉长安城遗址的桂宫保护用地和大明宫含元殿遗址保护项目的实施。如205年的大明宫含元殿御道保护建设及其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就一次性地投入了2.2亿元。大型基本建设也都注意避开遗址,如北二环路、绕城高速路等的修建,都斥巨资绕开了汉长安城、大明宫遗址。可以说,西安市历届政府都坚定地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历史赋予自己的重要使命。
但实事求是地说,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加速,近20多年来,西安城市有了巨大的发展和变化,成绩是辉煌的、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城市建设中,有关部门也曾存在只顾单纯的经济开发,只顾规模的扩张,而忽视对历史文化遗产、对城市特色的保护的问题。最为主要的就是改善市民居住环境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缺乏妥善协调,使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受到一定的影响。
这存在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城市建设片面追求经济指标,轻视文化建设;一个是古迹遗址的保护只注重文物本体的保护,忽视了古迹遗址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也就是重保护轻利用的问题。西安的古迹遗址有着数量多、面积大,分布广、距城市中心较近的特点,特别是周、秦、汉、唐的四大都城遗址,涉及的土地面积达108平方公里,由于历史的原因,有10多个村庄、20多万农业人口和其他一些企事业单位、居民在里边生产和生活。为保护好这些古遗址,西安的城市建设和遗址保护区域的人民付出了不能享受现代生活的巨大代价。因此,大型遗址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与当地农民生产生活之间的矛盾,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显得越来越突出。如何解决这些矛盾,是当代西安文化城市建设面临的严峻挑战;也是解决城市文化创新的关键所在。
四、西安古迹遗址保护与城市文化创新如何保护、抢救西安古迹文化遗产资源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如何合理利用,努力发挥其在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
西安的古迹文化遗产资源保护要坚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重在"抓住重点;抢救保护昨天;难点创新,传承发展今天”;可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策略,[1](P236)做好普查,研究、完善、制定保护规划,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逐步解决难点。原生态保护与商业开发都不是保护西安的古迹文化遗产资源的有效措施,应采用生态博物馆这种保护模式,使西安的古迹文化遗产资源的基本形式、内容、风格、特点得以保留。针对已遭受破坏的遗址可分批次遴选其中的优质资源制作数字图像资料库、展示中心。
在我国已有的法律体系和制度背景下对西安的古迹文化遗产资源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民事保护与行政保护是西安的古迹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的双支撑;划分西安的古迹文化遗产资源的权利主体,完善和加强西安的古迹文化遗产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可操作性,处理好西安的古迹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与开发大西北之关系,不能以近期、短期利益而使之遭受破坏。
西安不仅是周秦汉唐的软性文化中心,而且也是这一历史时期古迹遗址的汇集之所。西安古迹遗址遗产具有共享性,它的文化影响力已不局限于一个特定的地域范畴。让西安古迹遗址文化遗产被区域外有实力的团体认同、保护并不是坏事,我们应当进一步拓宽思路,适时引进外援。在此前提下,做大、做活、做强西安非物质文化资源,为构建和谐陕西提供智能支持。返回搜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