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各工程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我市即将进入夏季高温时节,高温酷热天气增多,建筑施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增大。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减轻高温天气产生的不良影响,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安全防范
各施工企业及工程现场参建各方、各工程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做好风险防范,全面加强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要及时谋划部署,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检查督促,落实防暑降温和防疲劳作业措施,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和生活环境,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二、认真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一)合理安排高温天气作业时间。工地现场实行“干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据高温天气情况,合理安排、适时调整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在中午气温最高时段进行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及以上时,应当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在37℃—40℃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二)改善作业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高温天气施工作业现场要采取有效通风、散热、降温措施,配备防暑设施、防护用品和急救药品,要严格管控高温烈日下高空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起重机械安拆等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作业环节,采取轮休换班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对年龄较大、身体素质不佳、不适应高温条件作业的施工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防止因中暑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
(三)提升工地环境安全卫生状况。工地宿舍要配置空调,认真做好工地食堂、宿舍、厕所、淋浴间等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和消毒工作,及时清理垃圾、污水,预防传染性疾病发生;要加强对食品和饮用水的安全卫生管理,工地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饮用水必须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采购、洗涤、烹制、储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工地食品安全。
(四)有效防范人员中暑。各施工企业要围绕防暑降温和中暑急救知识,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施工作业人员了解、掌握预防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落实专人学习掌握中暑急救方法,并组织应急演练,一旦有人出现中暑现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严重者应当立即送医救治。
三、切实保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夏季高温期间天气炎热干燥,火灾事故易发,各施工企业及工程现场参建各方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进一步抓细抓实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强动火作业审批和管控,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落实动火点防火措施和专人监护;要加强对配电房、仓库、宿舍、施工作业面等火灾易发区域消防安全检查,配齐消防灭火设施并确保有效,规范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易燃可燃建筑材料;要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禁止私拉乱接用电设施,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给电动车、施工机具充电。
四、工作要求
(一)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夏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结合现场实际认真研判安全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加大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认真落实闭环整改。
(二)各工程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在建项目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高温天气安全防范措施有效落实,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向我委报送相关信息,确保夏季高温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
(联系人:陆彬联系电话:8375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