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消息,10月2日,十一中秋长假期间,一群绝大多数由老年人组成“夕阳红”旅行团自北京出发乘坐额济纳、波浪谷专列外出游玩。在旅程的开始,旅客在天津站内换乘专列时,部分老人于站台内扶梯上发生踩踏事件,造成多人受伤。红星新闻从伤者家属处了解到,有两名受伤较重的老人因此住进了ICU。
此前,天津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车站内主要由铁路部门管理,发生相关事故也由铁路部门负责。10月21日,北京市旅游局召集中商国旅和受伤老人家属进行调解协商。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商国旅一些负责协调的工作人员处获悉,旅行社已承认需要对踩踏事件负一部分责任。但具体与铁路部门的责任如何划分,需要伤者家属起诉后由法院认定,在此之前他们无法给予受伤老人赔偿。
11月1日,红星新闻向北京铁路局宣传处工作人员核实相关情况,未获回应。其中一位受伤老人白春生的女儿张颖告诉红星新闻,目前母亲就诊所需的医疗费用正由铁路部门垫付,但旅行社方面至今未提出给予任何赔偿。
天津站十一假期期间发生扶梯踩踏,多名老人受伤
“爸妈平时带孩子不容易,好不容易十一放假了,我就想换我带孩子,‘解放’他们,让他们出去玩一下。”张颖告诉红星新闻,父母报名的是中商国际旅行社,是一种常住在“绿皮火车”内的旅行模式。按照旅行社要求,在北京居住的父母需要于10月2日早上抵达由北京南站抵达天津站,再在天津站内换乘“专列”。
张颖表示,父母在天津站内换乘列车的时候,需要携行李经过一架下行扶梯,踩踏事件就是在扶梯上发生的。“当时有一个老人可能是因为箱子比较大,在即将离开扶梯的时候一下没拿起来,那个箱子就卡在那儿了,但是扶梯还在不断下行,后面的人和行李就挤在了那个位置,现场乱作一团,就有人摔倒了,被压在了行李底下,还被人踩踏过去。”
事发现场
事发现场
“在天津站的时候,刚下扶梯就看见下边堆了好多人,还都在喊着出事了赶紧往上走,完了我就转身往上跑。在这个时候这扶梯还在运转,我就摔倒了,摔了以后扶梯把我脸刮了,刮了好几个口子,我就晕了,后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张颖为红星新闻出示了一段母亲白春生的口述录音,录音里白春生的声音听起来比较虚弱,并且只有寥寥数语。
白春生躺在病床上
张颖告诉红星新闻,母亲受伤比较重,事故发生后就被送进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的ICU接受治疗。“前段时间已经从ICU出来了,但是状态还是不好,医生说胸椎骨折,后面能不能站起来都是个问题。”
张颖为红星新闻出示了白春生于接受的CT及磁共振检查单。多张报告单的“印象”栏显示如下内容:考虑脾脏破裂伤;左脑顶颞部及颌面部软组织肿胀并头皮血肿;左侧第7、9肋、右侧第11肋骨折;胸12椎体骨折;胸12、腰2右侧横突及腰1两侧横突、左侧下关节突骨折,胸11、12、腰1棘突骨折。
白春生检查报告单
白春生检查报告单
红星新闻获得了一份来自该旅行团另一伤者陈德华的检查报告单,该名伤者也于天津总医院接受治疗。她的报告单显示为:左侧第6后肋骨折,左侧肩胛骨骨折;左足骰骨后上缘骨折。
张颖告诉红星新闻,他们已经从铁路部门处看过两段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但是监控录像不能被他们带走,理由是已经封存以作“证据”。
张颖为红星新闻提供了另一名在事发现场的老人张德祝的录音。张德祝描述说,自己在第一时间看见扶梯底下乱了,但是扶梯还一直在走。过了一会儿,他看到站里工作人员出现在扶梯下面,但是似乎找不到紧急制动的按钮,无法停住扶梯,于是该名工作人员又从步道跑到了扶梯上部,结果又没找到紧急制动按钮,“又跑下去,就这样就这么倒腾。后来扶梯不但没停住,还又往上走了一小会,然后又恢复往下走,这才停住。”
张颖告诉红星新闻,自己在实地走访天津站事发地后发现,携带大件行李和行动不便的老人小孩,一般都要求走直梯,但是这个扶梯附近的直梯并不能随时开启,反而需要出行者提出要求,再有工作人员刷卡才能进入。
张颖为红星新闻获出示了一份涉及该旅行团成员的47人保单,据该份保单显示的参保人信息,绝大多数参保人都是出生在1950前后的老年人,其中最年轻的一位出生于1982年,她是该旅行团的导游。
“危险”旅行,责任在谁?
铁路部门目前垫付,旅行社称需要起诉后由法院认定责任
红星新闻获取到了一份该趟旅行的《出团须知》,“温馨提示”一栏显示,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如客人中途发生意外摔伤等情况请及时与全陪或紧急联系人联系办理保险理赔手续,在拿到保险公司赔偿金以前客人需自己垫付医药费,旅行社可协调索赔。
10月10日,天津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他们近期已经知悉此事,但是综合管理办公室并不负责车站内的运营工作,车站内主要由铁路部门管理(记者注:天津站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管辖),发生相关事故也由铁路部门负责,“据我们了解,铁路这边已经承诺对伤者负责了。”
11月1日,红星新闻向北京铁路局宣传处工作人员核实相关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需致采访函件后才能进行具体回应。红星新闻向北京铁路局致函后,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张颖表示,目前母亲就诊所需的医疗费用正由铁路部门垫付,但该起事件中的另一个主体旅行社对于赔偿态度消极,从事故发生至今未有过任何形式的道歉。10月中旬,红星新闻尝试联系中商国旅负责此次旅行的导游、负责协调此次事故的专员,负责协调此次事故的旅行社高管,但这几人电话均未接通。
10月21日,北京市旅游局召集中商国旅和白春生家属进行调解协商。中商国旅一些负责协调的工作人员表示,旅行社已承认需要对踩踏事件负一部分责任,但具体与铁路部门的责任如何划分,需要白春生家属起诉后由法院认定,在此之前他们无法给予白春生赔偿。
律师说法:旅行过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人身损害,旅行社负有救助义务
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童晓琳律师告诉红星新闻,旅行者既然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旅游,那么两者就已经形成了一种旅游服务合同关系,基于这种合同关系,旅行社对旅行者有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受伤者基于合同起诉旅行社,那么旅行社是肯定要承担责任。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事件中,受伤者起诉需要考虑“竞合”问题,即究竟是选择合同违约之诉还是人身损害侵权之诉。如果选择人身损害侵权之诉的话,受伤者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合同违约之诉则一般不可以。
“如果选择合同违约之诉,那么起诉者只用证明双方签订了旅游合同,然后自己产生了受伤结果就可以了,这就代表着旅行社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童晓琳律师介绍说,但是如果选择人身损害侵权之诉的话,起诉人的举证责任会更高一些,要证明除了有受伤结果,还需要旅行者对侵害的发生存在过错,要么故意要么过失,“我认为,这个旅行团里面都是夕阳红的老人,旅行社应该尽到更高的安全注意义务。”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杨明敏律师认为: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接受旅行社的管理和安排,旅行社对旅游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在旅行过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人身损害,旅行社也负有救助义务。尤其是本次旅游团名叫“夕阳红旅游团”,旅游者均是行动能力较差的老年人,旅行社负有比一般旅游接团更重的安全保障义务。
杨明敏律师指出,踩踏事件发生在天津站。天津站的管理机构和旅行社均是无可争议的责任承担主体。
杨明敏律师表示,天津站踩踏事件发生后,旅行社是否担责暂不讨论,但旅行社出于人道主义和法律,也应该对伤者予以救济、垫付相关费用。始终对于旅游者个人来说,旅行社是个商业主体,是相对强势的一方。中商旅行社面对旅游者重大人身损害,不予垫付费用,推卸、转移责任,缺乏社会“温度”,不合法,也不可取。
原标题:“夕阳红”旅行团多人因扶梯踩踏致伤,旅行社:需起诉后由法院认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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