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要求。投标人如具备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其他3.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自2018年(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起,投标人作为独立设计人:①国内成功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且包含特大桥的勘察设计;②国内成功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通讯、监控、收费、供电照明等机电工程及房建工程)的勘察设计。
注:上述业绩要求在2018年1月1日之后获得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若同一勘察设计项目业绩中同时包含主体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特大桥设计的,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第①、②个条件的业绩。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3.3.2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含8年)一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自2018年(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担任过1条里程在40公里及以上(含4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且包含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