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认为:除了醉酒男子自身的原因,洗浴中心在管理上的疏忽与漏洞同样导致了事件的发生,应该对个人隐私被侵犯的问题负一定责任。“女宾房间和男宾房间距离那么近,门口没有服务人员看管或引导,,一旦有人故意闯入呢。”
张先生表示,事后洗浴中心提出可以赠送澡票和果盘和解,但被他拒绝。“此事涉及我和女朋友的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希望洗浴中心能够正视问题,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张先生说。
回应……
记者联系到这家洗浴中心的大堂经理王先生。王先生告诉记者,此次事件纯属意外,洗浴中心在女宾房间和男宾房间的门帘上都有醒目的标识,男顾客因醉酒疏忽不慎误入女宾房间,警方介入后,也未找到男顾客存在主观故意闯入的证据。
对于张先生提出的洗浴中心方面存在管理漏洞的问题,王先生表示其实走廊是有服务人员看管的,只是当时时间段恰好因故不在,导致发生意外。“因此对顾客造成的不便,洗浴中心诚挚道歉。”王先生表示,以他的权限只能提供赠送澡票果盘等条件,其他解决方案,还需要洗浴中心方面与张先生进一步协商。
责任——
那么,此事件中,洗浴中心应该负有什么责任呢?
律师表示,依照《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作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此事件中,醉酒男顾客的行为尽管不是故意的,但在事实上侵犯了女顾客的隐私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而洗浴中心作为经营场所,如果不能证明已经尽到了完全的安全保障义务,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我律社综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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