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资源合理利用,推进天台县平桥镇平镇街村经济健康发展,拟对天台县平桥镇平镇街村综合楼的一楼场地进行租赁。为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此处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承租概况:
1、招租人:天台县平桥镇平镇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房屋承租地点:坐落于天台县平桥镇丰足路172号
3、房屋承租概况:天台县平桥镇平镇街村综合楼的房屋为6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约为1429.8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4959.38平方米。现将平镇街村综合楼一楼南面7间对外出租。
二、 租赁要求及期限:
1、租赁要求:①承租房屋使用范围需经招租人批准后方可实施。②承租方取得房屋租赁合同后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③不得改造房屋结构,不得自行搭建其他建筑物,装修方案需经招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④建筑内不得使用明火。⑤如遇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无条件终止,后续租金不予退还。⑥招租人每年组织一次对房屋使用情况的检查验收,作出租用约定评估,评估报告认为有违反合同约定,超承租使用范围的,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⑦承租人需做好日常保洁、维护工作。⑧房屋到期后所有装修、装潢一律不予补偿,不得破坏性拆除。⑨不得从事赌博、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期限:五年
3、踏勘现场:招租人不组织,意向受让人应对承租房屋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报价和签署租赁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注:房屋租赁到期后甲方可优先考虑是否续租给乙方,如若续租房租租金由村里商议和市场行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