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有房不可以直接落户,但可申请居住证积分落户。在天津市购房居住(自有住房):住房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每年积10分;住房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每年积11分;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的,每年积12分;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
答:天津有房不可以直接落户,但可申请居住证积分落户。在本市购房居住(自有住房),住房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每年积10分;住房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每年积11分;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的,每年积12分;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
》》》天津积分落户积分查询表(最新版)
基本分:
导向分:
附加分:
负积分:
注:申报指导分值为110分,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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