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18〕1151号
奉贤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奉贤区海湾旅游区一五村界河等重污染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沪奉水务〔2018〕143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本工程原批复范围内截污纳管与绿化工程内容已由当地政府另行实施,同意取消相关工程量。
二、因奉炮公路规划调整,为后续桥梁拼宽衔接,原则同意调整原奉炮公路桥梁结构设计与跨径组合。
三、因沿河清障问题,原则同意团结塘138米河口线型及护岸结构调整,以实地开河连通金汇港。
四、设计变更及调整工程费用由财务监理依据合同审价后,控制在批复概算的工程费用范围内。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18年11月2日
抄送:市水利管理处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