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价方式: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运费、复检费(如环保节能检测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 2付款方式:在同时满足“建设单位按期足额付款的情况和收到乙方开据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条件下,按此方式付款:以建设单位当月支付甲方工程进度款比例为前提,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上月结算额的80%,乙方充分理解并自愿同意;如当月建设单位支付甲方的进度款比例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乙方同意当月的结算金额付款按建设单位支付甲方的比例予以付款,剩余部分待建设单位支付甲方相应部分的工程款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挂账总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无息付清。付款时,乙方应提供与乙方身份相符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乙方原因在付款日未及时提供与乙方身份相符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的付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合同终止后货款两清。 3合同签订:本次采购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相关联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