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仑小浃江片区(BLXB03)控制性详细规划
█批后公布
宁波市规划局北仑分局
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9.1
01、总则
02、功能定位、发展思路、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03、控制单元
04、用地规划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07、道路交通规划
08、防灾规划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宁波市北仑片的发展目标,结合重大基础设施的调整和轨道建设机遇,明确规划区未来发展方向,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10;
(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修订》;
(6)《宁波市中心城区北仑片分区规划》;
(7)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8)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9)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通途北路—泰山西路—小浃江路以西;泰山西路—海天路以北;江南公路以东;蔚斗小浃江以南,规划面积511.62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期限:2017-2020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02、功能定位、发展思路、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综合分析规划范围的区位条件、交通优势以及其他现状特征,结合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本次规划将小浃江片区定位为:
以居住、商业功能为主导,山水环境为特色的滨江新城综合片区。
根据功能定位确定本区的形象定位为:
乐活浃江畔、品质新住区。
2.2发展策略
为实现上述定位的美好愿景,更好的推进规划区的发展,规划提出了交通环境改进、环境品质提升、节点空间塑造和设施配套完善4个策略。
2.3用地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426.02公顷,占总用地的83.26%。
规划可容纳人口7.1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60平方米。
2.4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两带、三心三片”的空间结构。
一核为小浃江区域综合服务核心;
两带分别为泰山路城市发展带和小浃江公共服务带;
三心为三处片区级配套中心;
三区为三处生活片区。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宁波小浃江片区划分为6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BLXB03-01、02、03、04、05和06。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小浃江片区总用地面积511.62公顷,规划可容纳居住人口7.1万人。
本编制区的规划建筑量为441.18万平方米,其中保留建筑量200.79万平方米,新增规划建筑量240.39万平方米。建设过程中,不得突破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
04、用地规划
4.1 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82.4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2.82%,人均居住用地25.69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71.19公顷,服务设施用地11.22公顷。
居住商业服务业混合用地8.8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07%,其中居住部分占70%,约6.17公顷。
4.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5.0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8.22%。主要为行政办公用地3处、文化设施用地2处、医疗卫生用地2处、社会福利用地1处、宗教用地1处、小学3所、初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职高1所。
4.3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18.5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35%。主要为沿江南公路、渡口路和小浃江路布置的商业地块。
4.4其他城市建设用地
规划区其它城市建设用地主要还包括3.72公顷的公用设施用地,84.44公顷的绿地与广场用地、81.4公顷的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和11.68公顷的择机发展用地(注:位于管廊带限制区和影响区范围内的现状已建成用地近期予以保留,远期改造时需严格按照管廊带管控要求进行用地布局和建设控制)。
此外,规划区还包括28.82公顷的水域、54.39公顷的山体等。
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
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
R
居住用地
4.937
4.06%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4.937
4.06%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3.02
10.72%
其中
B1+B2
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4.65
3.83%
B2
商务用地
8.37
6.89%
M
工业用地
10.45
8.60%
其中
M1
一类工业用地
10.45
8.60%
B+W
商业物流仓储混合用地
0.98
0.80%
W+B
物流仓储商业混合用地
35.34
29.10%
W+M
物流仓储工业混合用地
27.50
22.64%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1.36
17.58%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21.36
17.58%
U
公用设施用地
0.264
0.22%
其中
U12
供电用地
0.116
0.10%
U21
排水用地
0.148
0.12%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7.62
6.27%
其中
G1
公园绿地
5.51
4.5%
G2
防护绿地
2.15
1.77%
城市建设用地
121.46
100.00%
H4
特殊用地
0.18
H
建设用地
121.64
E
非建设用地
1.671
其中
E1
水域
1.671
合计
123.31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以市级、街道级和社区级分级配置为主,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街道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根据实际需求配置中学、邮政所等设施。
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等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社区中心。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84.44公顷,其中公园绿地38.16公顷,防护绿地45.35公顷,广场用地0.93公顷。充分利用自然水系创造精彩、有序、网络的绿色空间体系,组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景体系。
6.2水体系统
规划保持现状水网的肌理,结合道路和用地构筑片区顺畅、贯通的水网系统,结合村庄改造取消了局部的村内断头支河。规划水域面积28.82公顷,水面率为5.6%。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本区公共空间布局应遵循北仑分区整体的公共空间系统。
规划公共开放空间系统形成三个层级:
(1)第一层级:一级公共空间廊道
滨水绿廊:规划沿岩河规划一级开放空间廊道,通过滨河绿带和连续性滨水开放空间的设置,塑造区域性一级开放空间廊道。
(2)第二层级:二级公共空间带
沿路开放空间带:沿穿山疏港高速和钱塘江南路规划开放空间带。
(3)第三层级:区域开放空间节点
规划于主要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园绿化等区域设置开放空间节点。
6.4步行系统
组织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空间体系,有助于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连结,并为市民及员工提供散步健身游憩的步行空间。
滨水生态廊道提供连续的林荫游憩步道,并设置公园、休闲广场、休憩绿地,设有自然铺装、方便的坐憩设施、活泼的游乐设施等。
商业街区提供休闲的商业步道,道路断面应设有宽敞的人行道和舒适的街道设施。
城市道路人行道,交叉口应清晰的标识地面人行过街通道,必要时需设置“交通安全岛”人行道应设置盲道和无障碍通道。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道路系统按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四级体系划分。
快速路:通途北路和泰山西路,泰山西路与通途北路、江南公路分别采用互通立交进行控制。
主干路:“两横两纵”的主干路系统,“两横”指黄山路、渡口南路-海天路,“两纵”指江南公路、小浃江路。
次干路:“两横两纵”的次干路系统,“两横”指渡口路、前袁路-纬六路,“两纵”环山路、季景路。
支路:与用地开发相适应的支路网。
7.2道路断面规划
(1)快速路:泰山西路、通途北路,红线宽度分别为60米和68米,双向8车道至10车道。
(2)主干路:江南公路、黄山西路、渡口南路-海天路、小浃江路,红线宽度分为50米、44米、44米、42米,双向6车道。
(3)次干路:渡口路、前袁路-纬六路、环山路、季景路,红线宽度为20米至28米,双向4车道。
(4)支路:红线宽度主要为20米、18米、16米,双向2车道,一块板。
08、防灾规划
8.1防洪排涝
(1)设防标准
防洪标准: 100年一遇。
排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
(2)河网与设施
为满足区域排涝要求,结合用地规划,对区内主要河道进行整理、疏浚、拓宽。区内主干河道共有2条,分别为小浃江和蔚斗小浃江。其中小浃江河道最小控制宽度为40-60米,河床底控制标高为-1.6米;蔚斗小浃江河道最小控制宽度为30米,河床底控制标高为-1.6米。其它河道为一般河道。
8.2消防
(1)消防站设置
规划本区不设置消防站,区内消防依托区外青峙消防中队。
(2)消防给水规划
消防水源以城市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体资源。
市政道路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应双侧布置。居住区内部消火栓保护半径不超过80米。
(3)海绵城市建设
根据《宁波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20)》,本次规划各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均为75%
8.3抗震
(1)规划本区按地震动参数0.05(Ⅵ度)设防。
(2)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3)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燃气供应、医疗卫生、消防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按评估结果进行抗震设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