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峰区自然资源局
DN3-6-1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出让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市政府会议精神,安阳市文峰区DN3-6-10-1地块近期拟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开接受市场主体用地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拟出让宗地位于文昌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东北,规划编号DN3-6-10-1,规划用途商业用地兼容商务,出让面积12310.41平方米,使用年限40年。规划容积率3.0≤FAR<4.0,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80米,绿地率≥20%。
二、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自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4日17时30分止。
三、意向用地主体申请
(一)相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均可申请。
2.有用地意向的公司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交《安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出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见附件),并作出相关承诺。
3.本次预申请,需缴纳意向金100万元。意向金缴纳(返还)具体事宜以申请书内容为准。
(二)申请提交材料
在公示时限内,意向用地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向安阳市文峰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
1.意向用地公司申请书;
2.意向用地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四、其他事项
根据预申请情况,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适时发布公开出让公告,组织出让活动。
五、联系方式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自然资源局012房间
联系人:孔先生、魏先生
电话:15136500766 18537269008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安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出让
申请书
安阳市文峰区自然资源局:
我公司向贵局提出用地预申请,对预出让公告的 地块有竞买意向,申报意向价格为 万元(合 万元/亩)。 现向贵局提出用地预申请并作出承诺如下:
1、我公司按照不低于申报的意向价格参与该宗地竞拍活动。
2、我公司在拍卖公告发布前向贵区指定账户缴纳参与竞买保证金大写壹佰万元(小写¥100万元)
3、如我公司按上述报价参与竞买,但最终未竞得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意贵政府在拍卖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该保证金无息退还我公司.
4、若该宗地发布出让公告后, 我公司未参与竞买或未达到上述承诺报价,参与竞买保证金无需退还我公司。
特此申请和承诺。
申 请 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