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会力量全面参与执行,强化执行效果,保持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行为的常态化高压态势,提高执行效率,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凡向法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关情况,本院将予以严格保密。具体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详细信息如下
一、执行案号:(2024)鲁1426执恢61号。
二、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姚振,男,汉族,1989年2月10日生,住平原县恩城镇邹庄村393号,身份证号:371426198902100411。
三、执行依据: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2023)鲁1426民初163号民事判决书。
四、执行标的:借款本金283642元及利息。
五、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可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使案件执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将奖励1000元或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奖励。
六、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4-7760036
联系人:王法官
二〇二四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