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2023〕13号
北京市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与长治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2-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北京市与长治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2-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22〕766号)要求,积极推进北京市与长治市对口合作,加快长治太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走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重点任务,创新合作机制,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法治保障,大力弘扬红色文化,有效激发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共同促进长治革命老区全面振兴和北京“四个中心”建设,让现代化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