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7国道左权至黎城界及南沁线左权桐峪至河北涉县界公路新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交改交通发[2017]261号文件批准立项,实施方案已经晋中市人民政府批准。晋中市人民政府已授权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为该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全长60.498Km。项目路线主线起点位于晋中市左权县辽阳镇,终点位于下清泉村南(晋冀界),长57.133km;支线起点位于桐峪,终点位于左权黎城界,长3.365km。主线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行车速度采用6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0米,分离式路基宽度为2×9.75米;支线起点至桐峪道班段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采用60km/h,路基宽度为20米;桐峪道班至终点维持原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为8.5米。全线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本项目特、大桥4676.5米/14座、中桥215米/3座,小桥72.6米/2座,涵洞165道,隧道2648m/2座,通道20处、天桥4座、服务区1处,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治超站1处,隧道管理所1处。
项目批复概算投资314792.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
建设期:3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
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30年,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计。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207国道左权至黎城界及南沁线左权桐峪至河北涉县界公路新建工程的社会资本。
2.2.2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政府授权出资代表晋中路通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独立运营。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代表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并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在特许经营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移交政府指定机构。
2.2.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资金和社会资本出资。其中车购税补助85820万元(最终金额以交通运输部资金确认函为准)。项目资本金为94437.84万元,其中: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80%(75550.27万元),政府出资代表出资比例为20%(18887.57万元),双方均以货币出资。剩余资金153422.53万元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社会资本对项目公司的投融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2017年末总资产不少于5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3.1.3最近连续三年(2015年—2017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2017年)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概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2017年末(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概算的35%;2017年出具的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或存款证明(即自有资金));
3.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至今计)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1.6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参与建设的项目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至少有一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PPP或BOT投资类项目业绩(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业绩以牵头人为准);
(2)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五项(含五项)及以上且累计长度不少于150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注:①上述要求(2)的业绩是指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经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主包已建业绩。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如无上述信息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不到该项目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此项业绩不予认可。
②时间要求:“投融资业绩”以投资协议的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按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当成为项目公司的投资控股方,并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公告3.1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同时满足本公告3.1.1、3.1.3和3.1.5的要求;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
4、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印件一套至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太原市晋阳街89号君威国际金融中心A座五层517)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投融资业绩”提供投资协议资料、“施工业绩”提供汇总表和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截图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彩色影印件、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不含资料费),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3日14: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3:00时至14:00时内将投标文件递交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太原市晋阳街89号君威国际金融中心A座五层517)。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届时出席开标会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安宁东街189号
联系人:白女士、石女士
电话:0354-2660309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阳街89号君威国际金融中心A座五层517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51-7829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