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烟火报恩里,平武也拿出来满满诚意。
为激励和引导平武县市场主体提升规模发展的效益,加大对“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培育扶持力度,近年来,平武县印发《平武县加强“四上”企业服务保障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对“四上”企业采取“保姆式服务”,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企业工作机制,由县级领导联系“四上”企业,面对面听取企业对政府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和诉求。
同时,平武县相关单位部门对“四上”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国家投资项目申报、征地用地审批协调、品牌建设、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人才培养、技能培训、政府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不仅如此,平武还出台了《平武县“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县政府每年安排“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资金,对经认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四上”企业进行奖励,最高奖励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