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5月5日,一位深圳网友称自己的女儿在南山区立桥城购物中心一家名为“星动极限挑战”的游乐场所内游玩时,因工作人员未系好安全带从高空摔落、进入ICU抢救。6日,记者现场走访发现,该游乐场所已停止营业,工作人员称当天兼职的工作人员未给女孩扣好安全扣,导致女孩从高空摔下。
记者从南山街道办了解到,此事件中的伤者为14岁女孩,她在体验高空飞索项目时,从7.5米高的高空不慎坠落,当即被送往医院急救,后续街道办已经控停该场所。
记者查询发现,网络上不少消费者都曾质疑该场所的安全及管理问题,另外也有消费者曾遭遇安全带脱落的情况。
网友发布的孩子受伤时的照片。
女孩在游乐场高空坠落
工作人员称兼职者未给女孩扣好安全扣
5月5日傍晚,一位深圳网友在群聊内称自己的女儿在南山区立桥城购物中心一家名为“星动极限挑战”的游乐场所内游玩时,因工作人员没给她女儿系好安全带,导致她女儿“从12米高空掉下来”,后被送往ICU抢救。据她称,“孩子脸、嘴巴全破开了,牙掉了一半”,另外还有左手骨折。
6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的南山区立桥城购物中心星动极限挑战走访。记者看到,场地门外已经搭建起胶合板进行封闭,场地内已经停止经营。里面的游乐设施整体为钢架结构,大致分为二至三层,左侧游乐设施周围由防护网包围,而右侧高层娱乐项目的下方并未设计防护网。记者注意到,现场摆放的《入场须知》中称,高空飞索、狭路相逢、攀岩等项目具有一定挑战性、须在教练员指导或确认安全情况下方能开展。
涉事的游乐场所已经停止营业。
现场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昨天确实有一位小女孩在场地内游玩时从楼上摔落。据他称,当时小女孩是从位于场地最内侧的一处高层平台上出发体验滑索,当时为小女孩穿戴安全设备的是一位兼职工作人员,“没有看清楚、没给她扣到位”。小女孩在离开站立区域后安全设备应该就已脱开,她用手抓着绳子坚持了一会、“差不多两三秒”,这期间她沿着轨道滑行了一段距离,最终摔到了一层地面上,摔到了面部。
“一开始不抓绳子,能直接掉到网上去。”前述工作人员称。顺着他的指向,记者看到该处高层平台大致位于三层高度,前方设计有一处防护网,但目测防护网仅覆盖到从平台出发后2-3米距离,后续的区域都无防护网覆盖。
“周六周日很忙,招的兼职。”他还表示,周末来做兼职的人相对固定,“来来回回都是那几个人”。
现场工作人员介绍圆圈处为小女孩出发点。
在星动极限挑战办公室现场,记者还看到了一份《整改方案》文件,其中称5月5日下午发生的小孩高空坠落受伤事件起因为“项目安全员未能检查作业是否扣上安全扣,导致小女孩进入项目没有安全防护从高处掉落”。申请的整改方案提到,“目前第三方兼职公司委派的兼职人员年龄普遍偏小,以后需限定年龄须超过18岁,到场兼职经过安全服务意识培训后才能上岗”。此外,方案还申请拓展区域2层整体以及蹦床顶部新增防护网。
南都记者从南山街道办了解到,此事件中的伤者为14岁女孩,她在体验高空飞索项目时,从7.5米高的高空不慎坠落,当时立即被送往医院急救。后续街道办已经控停该场所,并要求企业负责人承担起责任,配合开展好人员救治以及家属的抚慰工作。
涉事游乐场所曾被吐槽管理和安全问题
有消费者也曾遭遇安全带脱落
公开营业信息显示,星动极限挑战于2021年5月开业,门店面积900㎡,容纳人数150人。星动极限挑战在社交媒体平台账号上的宣传文章中介绍,场地内包含室内攀岩、狭路相逢、高空拓展、高空滑索、魔鬼滑梯等项目,其中高空滑索项目称“使孩子们在有惊无险的快乐中感受刺激和满足”。
星动极限挑战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的宣传照片。
在各社交媒体平台上能看到许多消费者在该店内体验游玩的图片视频,记者注意到其中体验滑索的孩子未佩戴头盔。记者在消费购物平台看到,不少关于这家星动极限挑战的评价中提到场地小、设施老旧、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还有网友称工作人员“比较马虎”“摸鱼”。此外,还有多位消费者提到孩子在游玩时曾遇到安全绳卡住无法移动的情况。
在美团平台上,一位于2023年7月16日消费后评价的消费者称,“现场帮小孩佩戴安全装置的工作人员佩戴不到位,导致孩子在玩高空项目的时候有一边安全带脱落,幸好孩子死死抓住吊绳,不然整个人就摔下来了”。商家于当日回复该消费者称,经监控核实情况,项目过程中工作人员按标准流程帮小朋友系好安全扣,飞索项目通常会有两个安全扣来防护,并承诺将持续加强场内的安全培训工作。
近年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事故,深圳过山车空中悬停碰撞事故、秦皇岛过山车停电乘客倒挂事故、四川遂宁气垫船垮塌事故,还有近期发生于重庆涪陵大摆锤悬停事故等。
每一次事故的发生,都是对游玩者生命安全的挑衅,给游玩者其家属造成严重的身体上或心理上伤害,每一次事故的发生,总会有凸显出部分运营管理主体安全意识的缺失或者游玩者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提高安全意识,强筑安全责任,是党和政府长期以来紧抓的红线。
通过此次游乐设施安全事故,折射出哪些法律问题、今后如何避免相应事故的发生,贵州宪张律师事务所张辉律师作了如下解读:
律师解读
一、游乐场所内的游乐设施如何进行法律监管?
国家对于游乐场所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实施特种设备目录管理,受《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的规定,大型游乐设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 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纳入现行特种设备目录监管的大型游乐设施有13类,分别为观览车类、滑行车类、架空游览车类、陀螺类、飞行塔类、转马类、自控飞机类、赛车类、小火车类、碰碰车类、滑道类、水上游乐设施类和无动力类。那么,高空飞索项目可能属于“无动力类”特种设备。
根据特种设备相关法律规定,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运营,必须建立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设立有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对于游乐场所内的其他非大型游乐设施,诸如小型游乐设施、玻璃水滑道、彩虹滑道等不在特别监管范围内,国家现行法律并无特别要求。
二、游乐场所内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包括哪些?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3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201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导致游乐场所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包括如下几类:
(1)经营管理主体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不强;
(2)游乐设施的生产和运行管理不规范、管理混乱,诸如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没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
(3)小型游乐设施及其他非特殊监管的设施监管缺失,没有风险管理意识;
(4)游玩者安全意识薄弱,缺乏安全意识、没有进行自我安全检查或者违规使用游乐设施等。
三、游乐场所是否对游玩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游玩者在游乐场所内进行游乐消费,双方之间形成娱乐服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游乐场所的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根据该规定,游乐场所负有对其场所内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并采取尽可能避免危害发生的相应有效措施。
四、游乐场所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游玩者人身财产损害,其经营者是否负有赔偿责任,如何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如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此次游乐设施安全事故为例,如新闻报道经官方查证属实,则涉事经营者工作人员未对游玩者进行安全检查,经营者未按规定标准设置防护网、聘用未经安全培训且年龄偏小的兼职人员,场所安全管理人员不足等等,可能会被认定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一旦因游乐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游玩者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的,需赔偿游玩者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相关费用。
如对于事故的发生游玩者存在过错,比如违规使用设施、发现风险但仍进行游乐活动等,游玩者需自担一部分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此时游玩者和游乐场所经营者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别承担责任。
五、经营者未按照规定运营管理利用游乐设施导致事故发生,会产生何种行政或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运营使用游乐设施或发生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一条至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分别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最高可处以200万元以下或者一年收入60%的罚款,甚至责令停止经营、吊销相关人员的资格。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以及《关于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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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延伸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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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律师建议
游乐场是人们释放社会压力的场所,也是孩子们寻找快乐的场所。没有安全作保证,快乐也就无从谈起。作为游乐场所的经营者,要严格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警钟长鸣,持久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人员管理、做好每日安全检查、做好安全管理无死角,把优质的服务提供给消费者,通过优质的服务吸引消费者,努力实现和消费者之间的双赢。
同时,作为游玩消费者,在进行游玩时,尤其是陪同小孩子游玩时,也要有安全风险意识,做好自我安全检查;不做违规操作,按照要求做好安全措施;遇事不惊慌,有问题随时利用手势和表情向工作人员示意,在安安全全的情况下实现快乐。
原标题:《14岁女孩7.5米高空坠落!涉事游乐场已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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