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夏已至,需要提醒广东人的是,进入5月,广东居民阶梯电价也进入“夏季模式”了。
广东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并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夏季标准执行时间为每年的5月到10月,非夏季标准执行时间为每年的11月到次年4月。
各地市阶梯电价略有不同,以广州为例,记者从南方电网广东广州供电局了解到,进入夏季标准后,广州居民阶梯电量第一档标准由非夏季的200度调整为260度,第二档标准由非夏季的400度调整为600度,第三档从非夏季401度以上调整为601度以上。
“夏季模式”下,当居民每月用电量在260度(含)以下时,适用第一档计费标准,电价不作调整;当月用电量为261度至600度时,适用第二档计费标准,电价每度需加收0.05元;当月用电量达601度及以上时,适用第三档计费标准,电价每度需加收0.30元。目前广州市居民用电第一档电价约为每度0.589元,第二档电价约为每度0.639元,第三档电价约为每度0.889元。阶梯电价下居民总电费计算方法为每一档用电量与该档次电价相乘得到该档次电费,然后三个档次电费相加之和即为居民该月总电费。
广州居民阶梯电价夏季标准与非夏季标准区别。广州供电局 供图
供电部门表示,通过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可兼顾不同居民承受能力,既保证大多数居民用户的电价维持稳定,又能实现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按用电需求负担电费,促进公平负担。同时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可以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引导用户特别是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调整用电行为,促进科学、节约用电。
以广州居民王先生家用电为例,假设5月和12月王先生家用电量均为600度,5月夏季电费为260×0.589+(600-260)×0.639,约为370.4元。12月非夏季电费为200×0.589+(400-200)×0.639+(600-400)×0.889,约为423.4元。在相同600度用电量的情况下,由于夏季标准每档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