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公办学校七年级的招收条件为:
有学习能力,未建立初中学籍,在清城区学校学区内居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六年级应届学生:
(1)具有学校学区内户籍,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2)具有学校学区内户籍,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无合法房产;
(3)户籍在清城区内、学校学区范围外,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4)其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
(5)其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清远市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且在学校学区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在清城区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6)非清城区户籍,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你在清城中学学区有合法房产,若将小孩户籍迁入房产地址上,可以申请入读清城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