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以上规定中并没有包含禁止摩托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节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小时,最低车速不得低于60公里/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小时,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公里/小时, 摩托车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即摩托车只能在高速路最外侧车道行驶)。第五节第八十三条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也就是说,各地可以依据不同情况,制定自己的高速公路管理政策。这就是有些车友老是质疑的“地方法规怎么可以与上位法不同”的主要法律依据。 我国有些地方的规定中摩托车是可以上高速的。比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0条第3款、12款指出:“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或者摩托车未在最右侧行车道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载人及二轮摩托车载人的,处200元罚款。”
《大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13款指出:(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学习驾驶机动车或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载人的。”这些规定意味着摩托车是可以上高速的,但不能载人。有些地方是禁止轻便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还有不少省市并未针对高速公路管理问题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则适用国家层面的法律,即理论上这些地方摩托车也是可以上高速的。也有明确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如《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第24条第3款明确指出:“禁止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进入高速公路。”像这样明确提出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省份还有山东、江苏、山西、河南、云南、四川、内蒙古等。
不仅各省情况不同,同一个省部分较大城市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甚至还有针对某一条专门的高速公路出台了管理规定,比如《山东省济青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6号)第十六条指出:“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摩托车(公安机关执行紧急任务的除外)、电瓶车、履带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高速公路的养护车辆除外)以及设计最大时速小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近年来,各地都发生过相关摩托车上高速的案例:比如去年2月1日,江西摩托车发烧友夏某骑着摩托车从湖北回到江西南昌。在江西境内昌九高速公路永修段被监控抓拍,高速交警以“骑摩托车上高速,违反禁令标识”为由,对他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行政处罚。在湖北境内能上高速公路,为什么在江西境内就不能?夏某于2017年7月将交警告上法庭。摩托车在高速公路有无路权?高速公路禁令标识的设立是否合法?下位法是否违反上位法?此三个问题成为庭辩焦点。
夏某诉称,交警的处罚依据是驾驶员违反了禁令标识。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限制摩托车不能上高速。当江西省内的法律法规与国家的法律有冲突时,应该服从国家的法律规定,且标识、标线的设置必须遵循道交法,高速公路设置禁令标识本身就不合规,因此交警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也是不合理的。据此,夏某要求法院撤销交警部门予以的行政处罚决定。交警部门称,国家法律虽然并未明确表明摩托车不能上高速,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所以高速公路的管理部门可以禁止摩托车上高速。按《江西省实施办法》规定,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通道通行,故而交警部门对夏某驾驶摩托车在江西境内高速公路上行驶行为的处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经办法官指出,摩托车能否驶上高速公路,具体要看高速公路有没有设置禁止摩托车驶入的交通标识。 不论是高速公路还是城市道路,是否具备通行条件,能不能通行,怎么通行,都要看交通信号的指示,如果一条高速公路设置有禁止摩托车行驶标识,那摩托车驾驶者就要遵循,不能驶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上的交通标识是否合规,由谁设置,怎么设置?高速公路属于收费公路,按照相关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结合公路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设置交通标识、标线。可见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者可以依法根据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路网结构、交通状况自行设置交通标识、标线。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设置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是有法律依据的。摩托车驾驶者应当要遵循交通标识的指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道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是关于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要求,并不能理解为摩托车在任何高速公路上都可以行使。“正如法律规定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的通行条件,并不能理解为机动车可以在城市任何道路上任意通行一样,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通行仍应按照交通标识、标线通行。” 所以,法院驳回原告夏某的诉讼请求。看完这些,春运摩托大军们,恐怕也应该知道如何操作了吧。在广东,千万别上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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