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省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人社发[2023] 22号) ,对广东省2023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了明确。同时,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其中阳江市的最新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情况如下: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上限调整为26421元,下限调整为4190元。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上限调整为26421元,下限调整为5284元。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
上限调整为26421元,下限调整为5284元,可根据其月劳动报酬或者月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予以申报。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4、失业保险:
上限为24240元,下限为1620元。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5%;个人1.5%
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25%
生育保险:单位0.2%;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3%;个人无需缴纳
二、2024年度阳江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4年度阳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80元,缴费时间自2023年9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参保人员: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人员,可参加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包含以下人员:具有本市户籍且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全日制各类学校,以及托幼机构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有效期内)持有人;在阳江市居住且办理本地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参保方式:
首次参加阳江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提交参保申请,等待2至3个工作日,待业务人员进行审核并通过后,参保人方可继续通过线上进行缴费。
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可在截止缴费期之前,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粤税通”“粤省事”或“广东税务”“阳江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线上渠道进行缴费。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通过“粤医保”“粤税通”微信小程序,为配偶、父母、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时,可通过选择“医保个账支付”,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资金进行缴费。
以上内容来自互联网收集,仅供参考。阳江地区社保缴费基数请以当地官方文件为准,详情请咨询社保局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