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老龄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及“银龄安康行动”爱心基金捐赠仪式。据介绍,从2017年10月31日起,《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全覆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17年10月31日正式印发,全市154.61万名年满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自动纳入“银龄安康行动”保障范围,保险费用为20元/人/年,而最高保额则达到16800元/年。广州成为全国率先实现“银龄安康行动”全覆盖的省会城市。
政府统一无记名投保
《通知》明确,广州市老龄办为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农村老年人,享受低收入困难家庭待遇的城镇、农村老年人,五保供养对象,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老年优抚对象,计划生育家庭中失去独生子女或者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的老年人等五类60周岁及以上特殊困难户籍老年人统保并落实经费;其余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由各区民政局(老龄办)统保并落实经费。
此次统保采取无记名投保方式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新增户籍老年人自动纳入被保险人范围,增加的老年人享受保险待遇期限自资格、待遇确认当日开始计算,确保全市老年人参保率达100%。
据了解,广州市自2014年10月启动 “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参保意外伤害险人数连续3年居全省第一。2016年以来,各区加快行动、齐头并进,海珠、花都、南沙、从化等区将“银龄安康行动”统保纳入本区年度十大民生实事,不断提升参保覆盖率。在各级民政、老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于2017年10月底实现了全市老年人参保率100%,惠及全市154.61万名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参保人数及参保率居全省之首、全国前列。
意外伤害险追溯期为2年
据介绍,“银龄安康行动”由政府出资,为户籍老年人每人每年购买一份20元的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政府统保保费标准居全国前列,保障内容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住院津贴。参保老年人一旦发生意外,需要住院的,给予60元/天的意外住院津贴,全年以180天为限,可用于补贴伙食或聘请护工;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保障金额为6000元,两项合计最高保障可达16800元(部分区的统保保障内容和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作了相应调整)。此外,老人还可以通过自付费升级个人保障水平,自付费升级购保的需自行与承保单位办理保险手续。
广州市老龄办负责人郑重提醒,老年人在发生意外之后,应尽快拨打保险公司电话(020-95519)或与驻点服务站联系,按指引准备相应的材料进行理赔,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险的追溯期为2年。为方便老年人咨询和理赔,承保公司在居(村)委或镇街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驻点服务站,参保“银龄安康行动”意外伤害综合险的老年人,可实现就近乃至上门办理相关咨询和理赔服务。至于理赔材料,这位负责人表示,统保对象发生保险协议约定的保险事故,可由本人、家属或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出险证明等相关材料与承保单位联系办理理赔。
值得关注的是,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比如常见的被动物咬伤(非传染性和皮肤过敏反应)、摔倒导致外伤或骨折、交通事故、空中坠物、雷击、火灾等意外伤害。身故不包括因猝死或疾病引起的。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30日,广州市“银龄安康行动”项目累计赔付20218人次,赔付金额达3003.93万元,人均赔付金额达1500元。实现了老人保险的“小补助”获得“大保障”的价值,发挥了商业保险作为养老保障重要补充的作用。(全媒体记者谭秋明、王婧 通讯员印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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