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一天酒店大堂同时来两批客人开房,第一批客人登记好后客人就离店了(无法确定是忘拿身份证,还是前台没还,确定客人是没拿的)。第二批客人因无证件,故不给开,于是客人离店。
前台发现客人证件未拿,便叫礼宾拿去给客人。礼宾没有核对,直接将证件给了第二批的客人! 后面第一批客人回来了,完了,经礼宾员和前台回忆是给错了人!此时,该客人称证件有急用且要误事,再回老家办证需误工费车费等等,要求酒店赔偿10000。
此事酒店的确有责任,但这赔偿是否贵了?
酒店人A:这类赔偿无谓贵与平,补办证件是一件劳神又费力的事情;酒店方应及时到派出所报案,让派出所并开具一份身份证明,并做身份证遗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