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编号:ZXHTZB2304XG01B111C】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905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XHTZB2304XG01B111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年,服务期2年(¥1200000.00/年,服务期2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年,服务期2年(¥1200000.00/年,服务期2年)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1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1项
采购职工食堂烹饪用的食品材料,包括新鲜肉蛋奶类、果蔬类、海鲜鱼类、冻品类、粮食类(米、面、豆类)、干杂类、调味类、油类(调和油、花生油等)、牛奶类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类),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