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通用机场概念和分类
A:
通用机场: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而使用的机场,包括可供飞机和直升机起飞、降落、滑行、停放的场地和有关的地面保障设施。
通用机场分类:中国民用航空局《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根据通用机场是否对公众开放,将通用机场分为A、B两类:
A类通用机场,即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指允许公众进入以获取飞行服务或自行开展飞行活动的通用机场。
A类通用机场分为三级:
A1级指使用乘客座位数在10座以上的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的A类通用机场,通常为固定翼通用机场。
A2级指使用乘客座位数在5-9座之间的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的A类通用机场,通常为小型固定翼通用机场或驻地性的直升机场。
A3级指除A1、A2级外的A类通用机场,通常为简易跑道、直升机停机坪或水上起降点。
B类通用机场,即不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指除A类通用机场以外的通用机场。 返回搜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