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旅活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文旅活动,对投入不低于10万元且具有较大市场吸引力的各类文旅活动,按照投入经费的30%进行奖补,全年累计补助不超过50万元,单个活动补助不超过10万元。每个申报主体每季度仅可申报1次,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活动不予奖补。
较大市场吸引力需满足以下条件任一:
(1)活动每天至少引流3000人以上;
(2)有省级以上媒体或腾讯、优酷、爱奇艺、搜狐、芒果TV、海博TV等6家国内知名网络媒体录/直播。
2.体育赛事: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对举办各类具有较大规模体育赛事的,按赛事规模进行奖补,全年累计补助不超过50万元,每年度同一类型赛事仅可奖补一次,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活动不予奖补。
(1)南平市级(覆盖区域达6个及以上县市区),赛事规模400人以上,且区外参赛人数占总参赛人数50%以上,按照投入经费的30%进行奖补,单个赛事补助不超过6万元;
(2)省级赛事(覆盖区域达6个及以上地级市),赛事规模600人以上,且市外参赛人数占总参赛人数50%以上),按照投入经费的30%进行奖补,单个赛事补助不超过12万元;
(3)全国性以上赛事(覆盖区域达7个及以上省份),赛事规模1000人以上,且省外参赛人数占总参赛人数50%以上),按照投入经费的30%进行奖补,单个赛事补助不超过20万元;如其中港澳台地区及境外参赛选手达10%以上的,额外给予5万元奖励;
(4)品牌赛事(连续举办三届以上),赛事规模600人以上,且市外参赛人数占总参赛人数50%以上,按照投入经费的30%进行奖补,单个赛事补助不超过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