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南水北调工程是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从守护生命线的政治高度,切实维护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南四湖水域面积1266平方公里,承接鲁苏豫皖4省8市34个县市区3.17万平方公里的来水,入湖河流53条,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是大运河“千里赖通波”的航运要道,也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和重要调蓄水库,生态保护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近年来,微山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争当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的排头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建设,南四湖水质稳定达到地表三类水标准,筑牢一湖清水北上的生态安全屏障。
一、深入践行河湖长制,谱写科学治水新篇章一是多重保障,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健全组织体系,组建县乡两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县级河长9人,乡级河湖长123人,村级河长222人;编制南四湖湖长制名录,设县级湖长1人,乡级湖长21人。建设智慧河长信息化管理平台,安装视频监控点430个,实现河道管理实时传输、实时查询,打造河湖智能管理的“千里眼”。对巡河人员无法到达的区域进行无人机巡查、将河湖保洁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实行“河湖长制+塘长制”,将河湖长制向农村沟渠、坑塘等小微水体延伸,122个农村坑塘沟渠落实坑塘长,打通河湖“毛细血管”。
二是生态筑基,抓好河湖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河道划线定界,推进河湖污染防治,实施“五水共治”,聚焦工业、农业、城镇生活、船舶、客水五大污染源头推进综合治理;2018年以来完成21.87万亩人工养殖退出,其中网箱网围退出面积3.87万亩,池塘退出面积18万亩;生活污水和船舶油污水接转处置设施实现所有港口全覆盖;新建港口污水处理站2家、船舶垃圾交付亭23处、环保服务驿站4处,安装住家船污水桶3555个;建成75个农村小型污水处理站和微山岛、南阳岛2处污水处理厂,280个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黑臭水体治理81个。
三是强化修复,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建成山东首家湿地研究院,微山湖国家湿地公园被评为“中国十大魅力湿地”;建成人工湿地6万亩,保护修复原始生态湿地10万亩,建成山东省第一个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新薛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持续开展南四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累计放流各类优质鱼苗3亿余尾,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坚持节水优先,大力推进节水增效行动,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四是和谐共生,释放河湖生态红利。坚持城湖相融,提升建设新薛河、航道河、老运河城区段等美丽示范河湖,打造城水相依的生态宜居之城。立足滨湖水乡地域特色,打造微山岛镇杨村、昭阳街道爱湖村、留庄镇运河里村等湖区美丽乡村示范。依托生态优势做大“美丽经济”,微山湖旅游区建成国家5A级景区,南阳古镇建成国家4A级景区,微山岛入选山东省文旅康养融合发展试点区,全力打造文旅康养胜地;发展绿色渔湖业,“微山湖”渔湖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港航物流业全速推进,加快打造微山亿吨港区,建设百亿港航物流业集群。
二、落实横向生态补偿,画好流域治水同心圆
一是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主体。南四湖入湖河流众多,国省控断面多达16个,入湖河流水质保障压力巨大,南四湖流域污染综合防治、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每年约4.1亿元。为减轻客水污染压力,降低南四湖流域污染综合防治、生态保护修复成本,微山县与枣庄市滕州市、薛城区等8个县(市、区)、涉及16个国省控断面签订了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清晰界定了流域上下游地区水质保护责任,协同推进南四湖入湖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综合治理。
二是科学考核明确补偿基准。加强南四湖入湖河流断面的水质监测,建设水质监测站,实现入湖(入境)河流监测点全覆盖,对入湖(入境)河流进行实时监控。合理确定水质考核指标数值,明确水质要求和管控责任,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3项关键污染物的年均浓度值进行考核,根据指标变化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偿,实现“保护者得利、受益者付费”。微山县签订的16个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河流断面中,有14个断面达到协议约定标准,与2020年同期相比,水质达标率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效益明显。
三、探索跨省联动机制,共下边界治水一盘棋
一是建立五联机制。信息情况联通,微沛两地对河湖岸线开发利用、水行政执法等情况信息共享、协调联通。矛盾纠纷联调,对边界涉水事件及由此引发的各种矛盾,微沛两地共同推动调处化解。非法行为联打,微沛两地通力合作、联合行动,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河湖污染联治,坚持联防联控、协同治理,强化重点区域、重要时段、敏感水域执法监管。防汛安全联保,建立两地县级防汛安全预警及调度系统和边界防洪工程联合巡查机制,消除工程安全隐患。微沛两地成立边界治水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查作用。
二是拓展联动深度。实行“区域+流域”联动,微沛两地联合流域机构淮委南四湖局,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探讨交流边界河湖问题。推动联动提档升级,在微沛两地建立“五联机制”的基础上,济宁市与徐州两市签订《南四湖地区边界河湖管理保护沟通联系协议》,从市级层面扩大联动范围、提升联动内涵。强化联动基层延伸,加大边界联动治水宣传,以接边镇为中心、接边村为切入点,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努力形成共创共保共发展的工作格局。
四、完善生态司法制度,筑牢依法治水防火墙一是建机制、搭平台,构建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微山县人民法院对涉大运河流域(济宁段)环境资源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统一受理,统一管辖权,统一裁判尺度,实现三审合一和集中专属管辖的办案模式,构建大运河济宁段和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全流域集中管辖、专业审理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组建“1+1+N”审判团队,即“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N个书记员、法警”,专门负责环境资源案件的专业化审判。依托“公正号”审判船,打造“湖上法庭”,深入湖区巡回开庭。在微山岛、南阳古镇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站”,定期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微山县法院被授予全省法院首批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
二是促修复、压责任,健全环境修复责任制度。秉承修复性司法理念,坚持“有侵害、必救济;有损害、必治理”原则,结合湖区实际,因地制宜、因案施策,将被告人投放鱼苗等生态修复行为,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量,采取增殖放流、货币赔偿等多种模式促使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彰显司法在惩罚犯罪、保护环境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
三是强宣传、浓氛围,打造生态司法宣传阵地。创建微山湖上法律宣讲团,乘船深入湖区走访渔村,发放诉讼指南、便民联系卡等宣传资料,开展自然保护区、滩涂湿地等专项司法保护宣传。坚持以案释法,选择典型案例公开审判,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融入到具体案件中,强化宣传效果;与微山岛小学和高楼渭河小学签订“生态法治社会实践基地共建协议”,定期为学生们举办环保法治讲座,组织涉环境资源案件模拟法庭,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