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录取人数与考生人数 1:5 的规定,深圳中学一类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我校选拔标准和申报学生的综合材料确定参加自招考核学生,人数为200人;
2. 评估:
采用专项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语言能力、文化品格、逻辑推理、科学探究等素养;
3. 录取:
将专项考核通过的考生中考成绩和学校专项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按照中考成绩占60%、专项考核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合成总分相同,先按学校专项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再按中考“同分比较”原则排序录取优先者。拟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我校今年划定的一类自主招生中考成绩控制线516分;
4. 公示:
学校将于专项考核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公示专项考核拟通过名单,学生及家长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登陆学校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