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屿头岛田下陆岛滚装码头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稿)
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A32BFG747)
2023年11月
目录
摘要I
1概述1
1.1论证工作由来1
1.2论证依据3
1.3论证工作等级和范围6
1.4论证重点7
2项目用海基本情况9
2.1用海项目建设内容9
2.2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10
2.3项目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16
2.4项目用海需求18
2.5项目用海必要性21
3项目所在海域概况23
3.1海洋资源概况23
3.2海洋生态概况26
4资源生态影响分析32
4.1生态评估32
4.2资源影响分析34
4.3生态影响分析36
5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44
5.1海域开发利用现状44
5.2项目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分析47
5.3利益相关者界定48
5.4相关利益协调分析48
5.5项目用海与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协调性分析49
6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50
6.1所在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基本情况50
6.2对周边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的影响分析50
6.3项目用海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52
6.4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52
6.5项目用海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54
7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56
7.1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56
7.2用海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57
7.3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59
7.4占用岸线合理性分析60
7.5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60
7.6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65
8生态用海对策措施66
8.1生态用海对策66
8.2生态保护修复措施68
9结论与建议70
9.1结论70
9.2建议72
I
摘要
本项目位于平潭屿头岛后垱村西北侧近岸海域,项目建设1000吨陆岛滚装码头1座及相应的给排水、供电照明等配套设施,兼顾200吨客船高潮和低潮时段的靠泊要求,设计年通过能力车3.3万辆次,客21.5万人次。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本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之“港口用海”。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之“港口用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非透水构筑物”及“港池、蓄水”。本项目拟申请用海面积3.5180hm2,其中建设填海造地面积0.3670hm2,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0.6042hm2,港池用海面积2.5468hm2,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申请单
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设能有效改善当地交通基础设施,并促进陆岛之间交通体系的形成,是实施福建省“十二五”陆岛交通码头发展规划、提高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水平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码头平台需布置在离岸一定距离;由于码头受东北侧风浪影响较大,需在码头北侧布置防波堤;码头后方需通过引堤与后方陆域相连。因此,码头、防波堤及引堤的建设需要用海。此外,船舶的靠泊也需要占用一定面积的海域。本项目当时作为岛上唯一的滚装码头,承接着来自大陆及屿头乡7个海岛的客运、货运及车辆往来。因此,码头必须配备一定面积的陆域来满足货物堆放,物资存储、运转,人员疏散及车辆停靠的用地需求。由于海岛陆域紧张,可供利用的陆域空间不足,开发难度大,必须通过填海造地形成一定面积的陆域
来满足码头运营的基本需要。因此,本项目用海是必要的。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8-2035年)》,本项目用海区为“自然保留区(海域)?,本项目符合所在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的管控要求,且对周边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无影响。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本项目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8-2035年)》。此外,本项目与《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福建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福建省海岛保护规划》《平潭综合实验区养殖水域滩
涂规划(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