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济南网约车最新政策为《关于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许可业务事项办理流程的通告》,该通告包括办理网约车经营许可证流程(带申报材料到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或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160号申请办理)、办理网约车运输证流程、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流程、相关说明等内容。
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
关于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许可业务事项办理流程的通告
一、办理网约车经营许可证流程
第一步:材料受理
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公司,持申报材料前往“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交通运输委窗口”(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联系电话:68966365)或“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160号,联系电话:96576),申请办理。
上述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查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对于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提交材料的清单明细依据《管理细则》第六条,所要求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其中: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一式两份)。
2.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必须实质性响应《管理细则》要求,明确分支机构职责、权限;分支机构还需提供已在本市进行了纳税登记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3.网约车平台公司是出租汽车客运的组织者和承运人,为有效履行对网约车车辆、驾驶员的管理职责,应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培训场所等相关保障配套设施(配置如电脑、投影仪等设备,停车场地或停车位应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开通本市24小时人工服务固定电话(应通过网站、APP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告知)。
4.如在本市设立子公司且以子公司名义申请经营许可,按照被许可人相一致的原则,子公司应独立取得线上许可认定。
5.注册地在本市的公司,还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六厅局发布的《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交办运〔2016〕143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相关业务。
第二步:材料审核
工作人员按《管理细则》规定,对申请人材料内容进行实质审查。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其中:平台数据对接认定所需的时限,以及注册地在本市的公司,客管中心提报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等取得其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的时限,不计算在上述时限内。
第三步:证件发放
在第二步审查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客管中心将向申请人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明确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区域依申请确定,经营期限至2019年1月31日。
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符合许可条件且完全履行信用承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将重新审核、予以许可。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将依法不予换发经营许可证件,原许可证件到期自动作废。
二、办理网约车运输证流程
(一)车辆许可流程
第一步:材料受理
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应由已加入的并取得本市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集中申请办理(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申请前应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
网约车平台公司负责按照准入条件预先对申请车辆进行初检,在查验合格并出具《网约车车辆标准初检合格证明》(含自检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