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广州的江女士在华声在线《消费投诉》栏目发帖称,参加云南8天7晚游,旅途中遭遇团费涨价、变相强制购物。后续更是发现此番行程被旅行社多次“转包”,而负责行程的导游,既不属于签约社,也不属于转包社。江女士参团一天,申请退团,多次维权才厘清关系,获得退款。
旅行社宣传名不副实 游客才入团就被带到购物点
今年1月18日,江女士在网上查询云南旅游攻略时,认识了一名来自飞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游国际)的导游小何。一番沟通后,小何为江女士一行5人制定了“昆明-大理-丽江-泸沽湖尊享云南8天7晚游”的休闲游,优惠价为1280元/人(不含机票)。小何称全程将由自己负责,并承诺无购物、无任何附加隐形消费。江女士一行人很快就交了定金,由对方代订机票。
江女士的同伴与导游小何前期沟通记录。
2月3日,江女士一行人来到昆明。抵达约定的酒店后,小何并没有出现,负责接待的是另一名飞游国际的员工。该员工以保险、古城维修费和旅游项目等为由要求额外加收390元/人。
江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当时联系不上小何,无奈之下只能同意加价,一行人按2676元/人(含机票)的标准补齐了费用,并与旅行社签订了电子合同。
让江女士一行没想到的是,行程第一天就被要求购物,一上车,地接社的导游明确表示所在团是低价购物团。江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段录音,导游称: “是不是必须要买?你享受了优惠、享受了服务,多少一定要买。”“抱着(在购物店)转一圈就行了的念头的,劝你早点换团。”
江女士将情况反馈给了小何,并提出质疑,“报团前公司明确承诺没有购物环节,为什么现在变成了购物团?”对方回应:“看到喜欢的特产可以买点,没有喜欢的也不会强制。”
江女士一行人和导游小何的沟通记录。
当天下午,导游将全团游客带至一个名为“云茶交易中心”的地方。下车之前,导游再次提醒乘客,“不求你买个一万两万,或者七千八千的,多多少少带上一点,这是一个态度问题。”
无奈之下,游客们只能按要求进入购物中心。“进去后大门就关上了,我们担心不购物就不让出去。”出于安全考虑,江女士一行选购了部分茶产品。“整个购物过程持续了2-3个小时。”
云茶交易中心内部拍摄。
3日晚上,江女士所在团抵达楚雄,因担心后续的行程仍有购物环节,江女士一行选择了退团。
被旅行社多次转包,维权陷入困境
因导游变相强迫购物、诱导消费,让旅行体验大打折扣,江女士向相关部门发起投诉。然而在维权过程中,她竟发现自己被旅行社多次转包。
合同第二十四条,飞游国际将游客以拼团形式转交给了云南起彩。
江女士告诉记者,她是与飞游国际签订的旅游合同,合同约定采用拼团方式,交由云南起彩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彩国际)负责行程。然而在相关部门的调查中发现,实际提供服务的并非起彩国际,而是丽江金马旅行社。不仅如此,丽江文化旅游执法工作人员在调查中还发现,江女士第一天行程中的导游也并非来自丽江金马,而是隶属于云南华洋旅行社。
官渡区文旅局回复江女士投诉情况。
云南起彩国际关于江女士投诉的回复函。
丽江金马就江女士投诉的情况说明。(以上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由于涉及长沙、昆明和丽江的多家旅行社,加上各旅行社提供的回复函或者说明材料说法不一,江女士维权陷入困境。
组团社称仅拼团一次,后续转包不知情
记者调查发现,今年4月12日,长沙市文化执法局发布了2024年第一季度旅游服务质量投诉数量统计表。在本次统计中,江女士投诉的飞游国际旅行社位列其中,且排名第二,投诉数量高达18次。
4月25日,记者来到飞游国际注册地——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大厦1824号了解情况,然而却没有看到旅行社的门牌。调查得知,飞游国际只是将公司挂靠在此处,实际办公场地并非注册地址。
随后,记者辗转联系到飞游国际一汤姓负责人。电话中,该负责人表示公司合作的地接社是合同上约定的云南起彩国际,至于云南起彩国际是否再次转包,自己并不清楚。
汤先生补充道,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公司已向执法部门汇报了情况。“江女士一行只参与了一天的行程,公司愿意协商退款,但对方对退款金额不满意,尚未达成一致。”
《购物知情书》签名成疑,一旅行社已退款
4月28日,记者来到芙蓉区文化执法大队,负责江女士投诉案件的工作人员告知记者,执法大队已对飞游国际进行了调查。“根据公司提供的证据材料,显示消费者自愿签订了旅游合同、《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等。”该工作人员称,公司证照齐全,程序合法合规,执法大队无法立案。
至于导游涉嫌强制购物等问题,因执法权限原因,只能交由云南省执法部门处理。
然而,江女士却表示,自己一行并未签过《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这两份补充协议。
对此,芙蓉区文化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如质疑旅行社资料造假,建议采取司法鉴定程序。若做实造假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
同时,该工作人员也提醒道,游客在报团时,切勿听信对方任何的口头承诺,而是要采取书面形式,将约定的内容写进合同,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有理有据地维护自身权益。
5月7日,江女士告诉记者,丽江金马旅行社工作人员联系其沟通退款事宜。目前已退款8850元,双方达成一致。
至于飞游国际旅行社是否存在伪造签名等行为,记者将继续关注。
原标题:《调查报道|低价旅游团暗含“陷阱” 游客遭地接社层层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