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6月29日,我和朋友与越燃(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小李(微信昵称)商议参与其旅行社组织的川西六天五晚的小团旅行,越燃旅行要求先付订金一人500元,共1000元,付完才签合同,且并未说明不能退还订金,合同还说明了出行七天前无理由全额退款,但在给完订金1000元后,本人因故决定不参与这趟旅程,要求返还订金,多次协商,但越燃旅行都拒绝还款。且该旅行社出示的旅行合同,在未与我说明清楚的前提下就变成了“成都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武侯六十六分社”与我签署合同,流程也不规范。现希望越燃旅行能将1000元订金悉数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