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照
1、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末页需本人中文签名(不要用铅笔签名);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2、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3、不受理6个月内被日本领馆拒签过和有过日本非法滞留过的护照。4、请勿将护照保护套连同护照原件交予我司,否则出签不予退还。二、照片
半年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照片背面签字)。三、身份证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四、户口簿
提供户口簿整本复印件(从第一页印到第一张空白页),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五、婚姻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六、在职证明
1、提供打印在有准确单位地址、电话的抬头信纸上的中文在职证明,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并有负责人签名和职务(如申请人本人是负责人,请公司其他高管签名,不可以自己签名)。2、在职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在公司的职务,在现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此行目的、行程日期、准假天数、说明谁承担费用并保证其遵守当地法律以及按时返回中国,公司保证申请人回国后保留其职务3、营业执照: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企业单位可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代替)。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必须有近一年内的年检章。七、资金证明
1、存款证明(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本人名下有至少5万元的存款证明原件,需冻结3个月。2、流水明细(建议提供):银行出具的近六个月的有进出账记录的银行卡对账单,对账单上须能显示持卡人姓名及卡号,余额要求2万元以上,须有银行盖章。八、资产证明 以下材料请至少提供一项,尽可能多提供,有助于出签:(可以是配偶名下的资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2、购车证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九、航班预订单
请自行提供真实的航班预定记录,并确保它们和您此次实际行程保持一致。(此项信息非常重要,如果实际出行前,行程和航班信息有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并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我司;如未通知我司自行变更航班信息,将影响担保金的退还。)备注 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审核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将保留不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