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拍摄上传的视频中出现了其他人
照相馆将自己的写真用于店铺宣传
用朋友的照片做成恶搞表情包
......
这些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在使用他人肖像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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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辨析
肖像: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肖像权:自然人以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的内容,享有的制作、使用、公开以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具体人格权,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小明是一名自媒体up主,拥有百万粉丝。假期来到云南旅游,拍摄视频宣传当地的人文景观,视频中有不少来往的游客。如果将视频放到微博、小红书、抖音等网站播出,是否会侵犯游客们的肖像权?
【法官解答】
小明在拍摄视频时,因需要介绍、展示所在的景点环境而拍摄了景点全貌,其中包含了在景点中穿插而过的游客。这类视频以展现人文景观为主,而非专门以某个特定的人作为对象,属于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而不可避免地使用他人肖像,这种“偶然入镜”不会构成侵权。
【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