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北武汉长相甜美的黄老师因为发布了一段教唱手指谣《小小花园》的视频走红网络,歌词里不断重复的“挖呀挖”格外洗脑。随之而来的是,网络上围绕视频的原创归属争议越来越大,甚至引发了对表演者的网络暴力。对此,记者采访到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常莎,她提醒,无论是短视频还是直播翻唱,并非想唱就能唱,未经许可很容易陷入侵权纠纷。
教唱《小小花园》是否侵权惹争议
《小小花园》的版权到底是谁的?对此,网络上众说纷纭。如今提及最多的说法是,网络资料显示《小小花园》作品的词、曲、编曲均为“苏苏”。但截至今日,这位“苏苏”尚未现身回应此事。
还有网友发现,早在2021年,某平台账号“@王小玲”就发出过“挖呀挖”的歌词。5月5日凌晨,@王小玲在其直播间介绍,这首歌的歌词由她最早改编而成,歌名为《小小花园》。其《小小花园》视频的发布时间在2021年3月10日,歌词与现在网络流传的一致,点赞量有十多万。
对于争论,黄老师在发布视频的文案中表示,自己的视频有模仿有创新。除了黄老师,还有一位网名为“毛葱小姐(桃子老师)”的表演者也走红网络,如今二人在平台上的粉丝量均已达到数百万。
5月6日,桃子老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不存在“挖呀挖”视频谁是原创的问题。她表示,自己只是在教室把《听妈妈的话》的伴奏和《花园种花》手指舞结合在一起拍摄。
短视频和网络直播绕不开著作权人许可
有网友提出,“当原创歌曲被第三方翻唱,并且赢得巨大流量和打赏收益后,是否应该取得原作者授权?”
知产专业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接受北京日报记者采访表示,“根据我国 《著作权法》的规定,无论是在短视频里使用他人的音乐作品作为背景乐还是在短视频中表演,亦或是网络主播在直播时演唱歌曲,都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否则就涉嫌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
但现实中有这样一种情况,很多平台都设有专属曲库。网络主播在平台上唱歌时,可以点播官方曲库中获得授权的歌曲。这些平台每年都会向相应版权机构缴纳一笔费用,所以主播只要在曲库范畴内演唱歌曲,或是已单独获得某首歌曲的授权,基本上不会发生侵权。
记者也了解到,为解决唱歌主播无歌可唱的问题,斗鱼、抖音、B站等直播平台针对版权问题也都做了布局,比如抖音于2021年末宣布与中国唱片集团达成音乐版权合作,截至2021年11月,抖音已与2000多家音乐版权方建立合作关系。
线下教学一般不构成侵权
为防止过度保护、导致张嘴就侵权等问题,《著作权法》也明确了“合理使用”的原则。常莎介绍,《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等需要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即使合理使用,也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因此,如果老师们只是将歌曲用于线下教学一般不会构成侵权。”
此外,《著作权法》也规定,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常莎认为,从实践来看,即使主播或者短视频博主在直播或播放的短视频作品中没有开启打赏等收费功能,仍有可能因粉丝浏览、流量变现等因素获得间接收益,因此很难被认定为合理使用。
主播或博主唱歌侵权了 平台是否担责?
一旦主播或博主因为唱歌侵权了,平台是否也要担责?常莎回答说,如果平台只是提供网络服务,在收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应当立即采取删除、屏蔽、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