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通知》,各公安交警部门在办理流动人口机动车登记时,凭居住证受理;已办理居住登记但未取得居住证的,凭派出所或新居民事务局出具的《嘉兴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告知单》作为居住证明予以受理。
嘉兴外地人上牌新规定
嘉兴市2017年出台了《关于办理流动人口机动车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后已经办理居住登记但还未取得居住证的,凭派出所或者新居民事务局出具的《嘉兴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告知单》就能办理登记上牌。
温馨提醒
新居民应持真实材料,开具真实有效的居住证明。各级交警部门会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登记业务,核查登记信息,对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将依法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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