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居住或工作/学习的以下国家的公民/护照持有人需要申请签证: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印度、香港身份证件、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许可证、格鲁吉亚、土库曼斯坦、乌克兰和独立国家联合体(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
阿富汗、阿尔及利亚、孟加拉国、埃及、伊朗、伊拉克、约旦、科索沃、黎巴嫩、利比亚、马里、摩洛哥、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索马里、苏丹、南苏丹、叙利亚、突尼斯、也门,以及巴勒斯坦权力机构护照、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签发的临时护照和中东国家签发的难民旅行证件的持有人
所有外国人都可以点击这里查看是否需要签证才能前往新加坡。
如果您由于某些原因更换了护照而您的新加坡签证仍在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签证转签。
请注意,若想要申请签证转签,您需要提供您的旧护照。
如果您的签证有效期为9个周,或您剩余的签证有效期不足一个月,则不能申请签证转签。
重要通知
如果未提交任何支持性文件,新加坡总领事馆和AVAs保留不处理申请的权利。提交的表格和/或文件不完整可能导致申请被拒绝或处理延迟。
请注意,每一份签证申请都将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考虑。新加坡签证不是移民通行证。这是有效新加坡签证持有人前往新加坡并寻求进入新加坡的入境前许可。移民通行证的发放将由入境点的移民和检查站管理局(ICA)官员决定。持有有效签证并不保证进入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