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旅行社未能明确告知消费者并履行合同约定存在欺诈 玲珑旅游攻略 V管理员 /2024-11-02 12:25 /1 阅读 本人4月1日与网络某自称旅行社导游通过微信约定,参加其组织的阿勒泰4日游。4月3日签订国家电子合同,同日通过其发送的对公二维码账户支付2280元旅游费。4月2日,本人多次了解,此次旅行的入住酒店及房型,但均未收到明确答复。4月4日才得知,入住酒店为拼住标间房,即与陌生人同住一屋,本人坚决反对,且拒绝入住标间房,认为旅行社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存在商业欺诈。在旅游合同中未列明有关事宜,未能提供消费者旅游住宿、门票等服务,同时造成消费者损失扩大,认为该合同为无效合同。要求撤销合同,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