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水利局发布日期:2023-01-18 17:30浏览次数:字体:【大 中 小】
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地方性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重大水资源发展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含地下水、地表水、空中水),拟订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的有偿使用工作,拟定全县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展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发布水资源公报。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督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水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能源开发、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村镇供水水源管理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十)负责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乡镇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
(十一)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定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域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度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县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护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拟订水利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水利系统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水利行业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
(二)财务集中支付股。编制县级水利部门预决算;负责水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负责水利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管理监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承担县级水利资金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的建议;承担水利综合统计。
(三)水利建设与水土保持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具有控制性或跨区域跨流域重大水利工程的建设;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重要河流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负责水利行业工程质量、造价、监理的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建设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预报;审核大中小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及监督使用。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协调牧区水利工作;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拟订水利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办本县水利、水电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初步审查工作,负责编审上报和执行本县水利基本建设和各类水利专项建设计划,负责本县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前期各阶段的技术审查和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四)水政水资源和政策法规股(河湖长制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城市水务有关工作;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区域乡镇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组织水资源费征收及监督使用;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河湖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莎车县全面推进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运行管理股。指导灌区及灌溉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各乡镇农业灌溉进度,督促灌区管理单位做好农业用水服务;结合莎车县实际情况,组织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算,指导各乡镇开展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算,研究制定水价调整方案;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旱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三、办公地址
莎车县智慧路2号院
四、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998-8512403(座机)
六、负责人姓名
莎车县水利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周鑫足莎车县水利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张依国 作者: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