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法人许可证:点击查看
2.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28天(含)至85周岁(含)。
3.产品说明:本产品为安联境外旅行(畅游版)互联网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文字编码:安联人寿[2023]意外伤害保险048号),通过互联网销售并由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进行承保。本产品的必选责任为境外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险金、境外医疗保险金、境外紧急医疗救援-医疗运送和送返/遗体或骨灰送返费/亲属慰问探访费,其余为我们推荐您购买的可选责任,如您需有其他保险需求请联系在线客服。
4.销售区域:中国大陆。本公司已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江苏、浙江、山东、四川、青岛、湖北、宁波地区开设省级分支机构,有利于客户获取便捷服务。其他地区客户可以通过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申请服务,但可能存在处理时效较慢及无法提供柜面服务的情况。
5.交费方式:一次交清,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
6.保单递送: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保成功后,电子保单自动发送至投保时预留的电子邮箱,也可通过“个人中心-我的保单”查询及下载保单。如您需要纸质保单,请拨打我司客服热线申请,我们在审核您提供的身份信息后,为您提供快递到付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您投保本保险时视为接受以安联人寿提供的电子保单作为本投保书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具有完全证据效力。
7.保单发票:提供电子发票,投保次日起申请开具,您可点击此处申请 或 关注“安联在线”微信公众号通过自助服务办理。
8.投保要求:(1)仅承保被保险人从中国大陆境内出发的旅行,且须于被保险人出境前投保。(2)被保险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正式居住场所的中国公民。非中国国籍被保险人必须持有中国政府部门签发的工作签证或拥有中国境内居留证或长期居住权,并提供中国境内固定居住地址。以上约定同样适用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居民。(3)同一时段内同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只能有一份有效的境外旅游保险计划。
9.保障地区:日本、韩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蒙古、印度、马尔代夫、斯里兰卡、尼泊尔。
10.特别提示:被保险人不满18周岁只能选购未成年人计划。根据监管要求,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也不得超过该限额。安联人寿可以承保的身故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为(前述限额-被保险人已经参保的身故给付保险金额)。
11.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及违反义务的后果: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条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12.信息安全: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详见《隐私政策》。
13.线上服务: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售前咨询、理赔申请、发票申请、部分保全变更服务;其他线上未涉及的服务内容详见《服务指引》或咨询客服热线95342。
14.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投保须知、保险条款内容,并确认已经了解并同意保险条款内容,重点关注保险责任、免除保险责任的范围、申请赔款的手续、产品期限等内容。
15.本页面仅供您理解产品使用,该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免除保险责任范围以及详细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