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旅游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区旅游市场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区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主体满意度,不断擦亮北方海南旅游服务品牌,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联合编制了《海南区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指导手册》,为全区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规范经营提供参考,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指引,着力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手册梳理汇总了近年来全区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常见法律问题,特别是对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进行法律分析,指导帮助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促进企业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将联合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等部门单位,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向全区各大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赠送相关资料,开展法治宣传,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灌输到旅游市场经营主体中,助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为我市文旅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目 录
一、景区类
(一) 景区部分区域暂停开放游客能否要求退票?
(二) 经营者能否因购票渠道不同对消费者区别对待?
(三) 景区能否在旅游旺季提高门票或标价外收费?
(四) 因天气等原因造成旅游者滞留旅行社应如何负责?
(五) 旅行社无故取消个别景点需承担哪些责任?
(六) 景区游客超出最大承载量时如何处理?
(七) 游客在景区排队时摔伤,能否向景区索赔?
(八) 游客在景区内因第三人受伤如何确定责任?
(九) 游客擅闯未经开发的景点受伤能否向景区索赔?
(十) 游客突发身体不适等意外事件景区应如何处理?
(十一) 旅行社擅自变更交通工具、降低住宿标准,游客能否向旅行社主张补足差价?
(十二) 导游引领游客游览有哪些规范要求?
(十三) 旅行社能否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十四) 导游引客入店并向商店索要购物返点费,商店向其出具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十五) 如何统筹推进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二、餐饮类
(十六) 餐饮经营主体的相关证照公示有何具体规定?
(十七) 餐饮企业如何做到诚信经营?
(十八) 消费者发现食物有异物能否要求退菜或免单?
(十九) 顾客在饭菜中偷放异物要求赔偿如何处理?
(二十) 景区餐饮企业违规处理垃圾污水等担何责任?
(二十一) 消费者质疑食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如何处理?
(二十二) 餐馆菜单图片、样品与实物不符如何处理?
(二十三) 按人消费场合下未成年人如何收取费用?
(二十四) 餐馆对餐具消毒有何具体要求?
三、住宿类
(二十五) 酒店客房预订成功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二十六) 酒店客房预订成功后能否取消或变更?
(二十七) 酒店客房预订成功后双方对房间价格、房间类型、入住时间、退房时间等服务内容有争议时如何处理?
(二十八) 酒店客房预订成功后经营者能否临时涨价?
(二十九) 酒店内专卖店售卖假货酒店是否担责?
(三十) 游客车中物品在酒店收费停车场被盗,酒店能否以“本酒店对车辆被盗及一切受损概不负责”为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