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馆会根据您提供的个人资料进行判断并决定您的出签情况。2.领馆保留申请人补交材料以及要求申请人前往领馆面试的权利(概率很低),如因申请人无法提供材料而导致的拒签或者签证延迟,产生的损失,我司概不负责。3.请申请人按照材料要求提供,如提供虚假材料,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供,或回答领馆的问题与材料不符,造成的拒签等损失,我司概不负责。4.如果您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我司送签要求,我司将材料以及签证费退还,但由此造成您的签证无法办理或与行程时间不符,从而产生的损失,我司概不负责。5.“预计工作日” 为领馆发签证时的正常处理时间,若遇特殊情况,如政策干预、假期、领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机械故障等,则有可能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对此产生的损失,我司概不负责。(请预留足够的签证时间)6.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供参考而非任何法律承诺,一切均以领馆签发的签证内容为###依据。7.材料一经收到而且审核通过后,如因个人原因中途取消办理业务,我司不予退还签证费用。8.签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统一递交领馆,恕不退还。9.关于邮寄:材料快递至本公司,请保留好底单,以便跟踪查询,我司不接受任何快递到付。签证出签后,您的护照可以选择自取或者快递到付。如您选择快递寄送方式,则表示您已授权我司委托第三方进行快递服务,第三方快递公司的所有服务条款,权利和义务,您均已了解并同意,对于快递可能带来的丢失、破损、延迟或者其他问题均由第三方快递公司对您进行负责,对于由此产生的任何赔偿和责任,我司概不负责。10.如材料没有按照领馆要求提供,原件退回或者补寄材料,因此产生的快递费自理。如果因此而造成签证延迟,产生的损失,我司概不负责。11.友情提示:交材料前,请将护照前套取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