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发现问题?
2018年4月,民行部门在巡查河道时发现,易县裴山镇明安电子厂南侧有一池塘存水量很大,水体浑浊且散发恶臭气味,池塘四周及出水口处随处可见鲟鱼腐烂尸体,池水沿沟渠穿越京赞公路流入舍龙城村西北一个巨型大坑内,再经公路涵洞流入中易水河。中易水河系雄安新区上游重要河流,且为保定饮用水源区、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为3级,大量污水涌入致使河流水质严重受损。
公司将养殖废水非法排入易水河
检察机关迅速开展调查:
该院检察长与主管副检察长组成检察官办案组,通过现场勘查、提取水样异地检测、对行政机关监管人员及周围三村的村干部进行询问等方式进行了全面调查。据查,污水排放单位为易县某淡水鱼养殖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3年成立,占地105亩,以养殖鲟鱼为主,是易县最大的淡水鱼养殖企业之一,共有取水井18口,日最大用水量达2000余立方米。多年来,该公司通过暗管、渗坑、蓄水池塘、明渠等方式,将未经处理的大量养殖尾水非法排放到中易水河中,经鉴定机关检测,送检水样四项超标,中易水河水质持续受到损害。
检察机关做法:
5月28日,易县院向易县水利局、易县环境保护局、易县裴山镇人民政府分别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职,责令案涉渔场立即整改,停止排放养殖尾水。三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行动,易县水利局、裴山镇政府多次前往易县某淡水鱼养殖有限公司,责令其停止排污,封堵排污口。易县环保局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该公司立案审查。2018年7月28日,易县某淡水鱼养殖公司将排污口关闭,养殖尾水不再外排。
对涉案公司排污口进行封堵
随后,针对入河排污口有毒物质砷超标12倍的检测结果,易县院组织水利局、环保局和裴山镇政府对涉案公司水井、池塘出水口、入河排污口的水及底泥进行采样,经再次检测,砷含量在正常值范围内,彻底消除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同时,易县院将对环保局立案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保证行政处罚落到实处,全力确保雄安新区上游生态环境安全。
保定检查
编辑 | 热小点
校对丨热小宇、热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