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着力点,努力创作优秀文化作品、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实现快速恢复发展,有力发挥了稳定增长、促进消费、扩大就业、惠及民生的重要作用。
2023年末,纳入统计报送的全国各类文化和旅游单位30.4万个。其中,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所属单位6.6万个,从业人员72.9万人。
一、艺术创作生产持续繁荣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实施2023—2025舞台艺术、美术创作行动计划以及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等新时代系列艺术创作工程,推出一批优秀作品。组织《掀起你的盖头来—新疆是个好地方》全国巡演,“文艺中国”新春特别节目、陕北民歌音乐会全国巡演以及新时代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中国歌剧节、戏曲百戏(昆山)盛典、全国优秀儿童戏剧展演、全国地方戏精粹展演、国家艺术院团演出演播季、中国设计大展及公共艺术专题展等30余项艺术活动。举办第十届中国京剧艺术节,共组织24台京剧优秀剧目展演、4台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戏曲表演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京剧专场演出、5台京剧艺术表演人才提升计划汇报演出、4台川剧精品剧目展演、18场折子戏公益演出。
2023年末,全国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8万个,从业人员38.5万人。全年共演出254.2万场,国内观众9.0亿人次,演出收入207.8亿元。全年原创首演剧目1993部,原创首演节目3805个。
2023年末,全国共有艺术表演场馆3060个,观众座席数213.6万个。全年艺术表演场馆共演出41.5万场,观众12273.4万人次。
2023年末,全国共有公共美术馆707个,从业人员0.6万人。全年共举办展览9813场,同比增长36.5%,参观人次6217.9万,同比增长86.4%。
二、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推动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推进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公共文化云项目建设。进一步推动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开展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共评定一级公共图书馆1302家、二级公共图书馆680家、三级公共图书馆741家。开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服务宣传周活动。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实施“春雨工程”——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边疆行计划,指导东中部地区与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和旅游机构达成364个结对合作项目。打造“四季村晚”、“大地欢歌”、“大地情深”、广场舞大会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
1.公共图书馆。2023年末,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246个,从业人员6.1万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0.8万人,占13.0%;具有中级职称人员1.9万人,占31.2%。
2023年末,全国公共图书馆实际使用房屋建筑面积2259.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7%;全国图书总藏量14.4亿册,同比增长5.6%;阅览室座席数168.0万个,同比增长8.3%。
2023年末,全国平均每万人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160.3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1.7平方米,全国人均图书藏量1.02册,比上年末增加0.06册;全年全国人均购书费1.6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全年公共图书馆总流通人次116061万人次,同比增长46.9%;书刊文献外借78299万册次,同比增长29.0%;外借人次33044万人次,同比增长32.7%。全年共为读者举办各种活动293504次,同比增长38.3%;参加人次21380万,同比增长58.4%。
2.群众文化机构。2023年末,全国共有群众文化机构4.4万个,从业人员19.9万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0.8万人,占4.0%;具有中级职称人员1.8万人,占9.4%。
2023年末,全国群众文化机构实际使用房屋建筑面积5631.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8%。年末全国平均每万人群众文化设施建筑面积399.5平方米,同比增长6.5%。
全年全国群众文化机构共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412万场,同比增长53.5%;服务人次183537万人次,同比增长91.6%。
2023年末,全国群众文化机构共有馆办文艺团体9843个,全年演出14.9万场,观众10651.7万人次。
三、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有力推进
1.文物保护利用。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持续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水下考古取得重大突破,深海考古迈向世界先进水平,边疆考古不断加强。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强化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建设,加强大运河、长江文物保护利用,实施廊桥、壁画彩塑、东北抗联革命文物保护计划,深入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保护利用水平持续提高。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成功申遗。加大对文物违法案件督察约谈、查处追责力度,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的意见》,举办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等,文物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持续加强。加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深化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展示。开展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文物展示传播活动,联合摄制《寻古中国》《何以中国》,文物传播影响力持续提升。三星堆博物馆新馆、浙江省博物馆之江馆等新馆建成开放,举办“鉴往知远——新时代考古成果展”等精品大展,带动“博物馆热”持续升温。文物国际交流合作深化拓展,牵头成立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古籍保护人才培育计划,出台古籍类文物定级工作指南,加强水书、甲骨文保护,组织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抽查,推进古籍数字化整理、中华古籍智慧化服务平台建设,古籍保护利用更加科学规范。
2023年末,全国共有各类文物机构9645个,从业人员18.1万人,其中高级职称1.3万人,占7.0%;中级职称2.4万人,占13.1%。全国登记备案博物馆、纪念馆达到6833个。
2023年末,全国文物机构藏品5017.2万件/套,其中,文物系统管理的国有博物馆藏品3363.3万件/套,占藏品总量的67.0%。
2023年,全国各类文物机构共举办陈列展览3.0万个,其中,基本陈列1.3万个,临时展览1.7万个。接待观众140266万人次,同比增长119.3%,其中未成年人32203万人次,同比增长101.2%,占参观总人数的23.0%。文物系统管理的国有博物馆接待观众102129万人次,同比增长123.7%,占文物机构接待观众总数的72.8%。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扎实推进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继续壮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实施黄河流域、大运河非遗保护行动计划,开展传统工艺项目存续状况评估。推进非遗助力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各地共建设6700余家非遗工坊。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调整公布新一批130所参与培训院校名单。公布10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公示100家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举办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中国原生民歌节、非遗品牌大会、非遗购物节、“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等活动。组织春节非遗传承实践相关活动1.2万余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9800余场。摄制播出《非遗里的中国》,收看及互动人次超过75.4亿,非遗传播力度持续扩大。
截至2023年末,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557项,共有在世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241名。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43个。
全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2406个,从业人员1.7万人。全年全国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举办演出8.2万场,同比增长41.5%;举办民俗活动1.8万场,同比增长30.4%;举办展览2.2万场,同比增长20.1%。
四、市场发展和管理能力有效提升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稳增长、助企纾困帮扶政策延续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应用,开发“文旅市场通”APP,推进“一网通办”。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强化脱口秀演出、卡拉OK音乐曲目内容管理。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组织举办全国星级饭店从业人员服务技能竞赛和全国导游大赛,不断提升行业发展能力。
2023年,指导31个省(区、市)出台省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执法监管,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大型营业性演出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开展营业性演出票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演出票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会同中宣部版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版权保护工作的通知》,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深化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升级优化平台综合执法系统。加强网络动态监测,处理问题线索9.7万条。处置举报投诉信息3.9万条。
2023年末,全国通过统计直报系统报送和审核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7.5万家,从业人员117.7万人,营业收入17852.5亿元,营业利润1387.1亿元。其中,娱乐场所4.5万个,从业人员41.8万人,营业收入589.6亿元,营业利润39.5亿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9.0万个,从业人员14.7万人,营业收入181.8亿元。演出市场单位2.4万个,从业人员42.3万人,营业收入7057.8亿元,营业利润283.9亿元。艺术品经营机构0.7万个,从业人员2.2万人,营业收入563.8亿元,营业利润137.8亿元。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0.8万家,从业人员16.7万人,营业收入9459.5亿元,营业利润877.7亿元。
五、文化产业和科技发展不断深化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继续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实施“百城百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印发《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引》。推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公布首批63个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名单。推进区域文化产业带建设,加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规范管理。组织举办“多彩中国 佳节好物”文化和旅游贸易促进活动。出台金融支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提升暑期旅游景区开放管理水平政策措施。举办全国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暨投融资大会,分别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完善文化和旅游部产业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推动落实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公布首批2个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推动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REITs应用,推动旅游业纳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公布50家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实施国有文艺院团数字演艺“一团一品”培育开发项目,发布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组织举办全国演艺博览会。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9515亿元,同比增长8.2%。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持续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与国家网信办共同举办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文化分论坛,发布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44个。加强科技创新驱动,推荐立项国家重点研发项目2个,发布文化和旅游创新研发项目和部重点实验室项目18项,新认定8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建设12个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印发《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推动出台国家标准5项,批准发布行业标准15项、立项28项,推进2项国际标准立项,覆盖旅游、剧场、图书馆、文化馆、非遗、网络文化、动漫等领域,涉及乡村旅游、智慧旅游等业态评价,旅游景区、饭店、演艺新空间、网络表演等管理服务要求,演出设备、动漫平台等技术规范,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推进中国艺术学“三大体系”建设,立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51个、部级研究项目53个、青年科研人才扶持计划项目42个。牵头推进研学旅游规范发展,研究起草指导性文件。实施全国文化艺术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项目39项。
六、旅游业发展稳步向好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国内旅游提升计划(2023-2025年)》,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印发《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推进长江、黄河文化保护传承规划、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落地实施。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中部地区崛起、东北全面振兴等政策规划制定。编制《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助力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识,加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重点段建设。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评定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8家、旅游休闲街区110家、滑雪旅游度假地7家以及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13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69家。推出首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名单、“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项目。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发展,发布“乡村四时好风光”等精品线路。推动实施“用好红色资源 培育时代新人”红色旅游助推铸魂育人行动计划,举办第四届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和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红色旅游创意策划大赛。开展“旅游中国·美好生活”全国旅游宣传、“全国欢乐冰雪旅游季”推广活动,举办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等,进一步加大对各地文旅产业的宣传推广力度。
2023年末,全国共有旅行社56275家。根据旅行社填报系统数据显示,全年全国旅行社营业收入4442.7亿元,营业利润37.4亿元。
2023年末,全国共有8253家星级饭店。根据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数据显示,全年星级饭店营业收入1609.0亿元,平均房价370.8元/间夜,平均出租率50.7%。
2023年末,全国共有A级景区15721个,直接从业人员 160.7万人。全年接待游客57.5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 4068.7亿元。
2023年,国内出游人次48.9亿,同比增长93.3%。其中,城镇居民国内出游37.6亿人次,同比增长94.9%;农村居民国内出游11.3亿人次,同比增长88.5%。国内游客出游总花费4.9万亿元,同比增长140.3%。其中,城镇居民出游花费4.2万亿元,同比增长147.5%;农村居民出游花费0.7万亿元,同比增长106.4%。
2023年,入境游客8203万人次,其中,外国人1378万人次,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6824万人次。内地居民出境旅游8763万人次。
七、文化和旅游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深度拓展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入境旅游促进计划。牵头举办中国—中亚峰会、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文艺演出,成功举办中国西班牙文化和旅游年、“艺汇丝路—采风作品展”暨中阿艺术家对话沙龙、《唐诗的回响》音乐会、纪念费城交响乐团访华50周年音乐会等活动,品牌活动影响力持续提升。开展“你好!中国”国家旅游形象系列推广活动。实施“文化丝路”计划,完善丝绸之路联盟机制。举办“欢乐春节”、“茶和天下”·雅集、“天涯共此时——中秋节”全球联动、“中国故事”讲座、“发现中国之美”、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等系列活动,成立丝绸之路旅游城市联盟,提升中华文化传播力影响力。加强中国文化中心、旅游办事处等海外阵地建设。持续深化对港澳台交流交融。举办港澳青少年内地游学联盟大会,有效促进内地与港澳青少年广泛交往和深度交流。促进澳门以中华文化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建设。举办海峡两岸旅行商大会,为两岸旅游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流提供了广阔空间。
截至2023年末,在全球设有48家海外中国文化中心、20家驻外旅游办事处。此外,在香港设有亚洲旅游交流中心,在台湾设有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台北办事处、高雄办事分处。
八、财政资金保障水平有新的提升
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事业费1280.4亿元,比上年增加78.6亿元,同比增长6.5%;全国人均文化和旅游事业费90.8元,比上年增加5.7元,同比增长6.7%。文化和旅游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0.47%,比上年提高0.01个百分点。
全国文化和旅游事业费中,县以上文化和旅游事业费597.6亿元,占46.7%,比重比上年提升了1.5个百分点;县及县以下文化和旅游事业费682.7亿元,占53.3%,比重比上年下降了1.5个百分点。东部地区文化和旅游事业费560.0亿元,占43.7%,比重比上年下降了1.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文化和旅游事业费324.1亿元,占25.3%,比重比上年提高了0.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文化和旅游事业费367.4亿元,占28.7%,比重比上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