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红霞 田兆元
“朝圣”一词在西方文化的语境中原指信徒“出于虔诚意愿向圣地出游”[注][法]谢和耐:《中国社会史》,黄建华、黄迅余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79页。,具有浓烈的宗教信仰色彩,Murray和Graham指出:“朝圣是一种宗教现象,个人或团体在前往某一特定地点的旅程中,在一系列关切中寻求上帝和该地区圣徒的代祷。”[注]Murray, M. and Graham, B. (1997) Exploring the dialectics of route-based tourism: the Caminode Santiago. Tourism Management18 (8), p.514.在中国,对于很多老百姓而言,就算没有明确的宗教信仰指向,也常常会在传统习俗的推动下自觉地礼拜佛菩萨等神灵。诚如乔基姆所述:“促使中国人从事宗教活动的是古老传统的力量和未来福祉的诱惑。中国人缺乏系统的神学,他们之所以履行宗教义务,是因为传统习俗要求他们那样做。”[注][美]克里斯蒂安·乔基姆:《中国的宗教精神》,王平等译,北京:中国华侨出版公司1991年,第185页。因而,中国的朝圣旅游不仅具有宗教信仰的意义,也往往有着世俗化、民俗化的倾向,其含义与“朝山进香”的传统类似,即“信仰某一神灵的人们经过长途旅行前往某一神圣的地点(通常为某座山)朝拜神灵、焚香致敬的活动。”[注]梅莉:《明清时期武当山朝山进香研究》,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4页。从这个意义上讲,朝圣旅游可算作是民俗旅游的一种类型。
旅游行为的发生,必须依托具象化、可视性的物质对象,只有当“可看”的景观存在时,才能使旅游具备一定的可能性。于民俗旅游而言,景观的意义更加突出,田兆元、程鹏论道,景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固化民俗传统,形成稳定的叙事和文化认同。语言叙事是可以跨越时空的,但是可视性的表演和景观却是相对固化在当地的,是相对不可移动的,这就是民俗旅游发生的前提。”[注]田兆元、程鹏:《旅游民俗学的学科基础与民俗叙事问题研究》,《赣南师范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朝圣旅游是对信仰的生产和消费的过程,要将信仰凝结为具象形式的景观,突出民俗文化的可观赏性特征,才能使朝圣旅游具备必须依赖的物质条件和朝拜对象。信仰的景观化呈现是一种景观生产,是指将信仰凝结为可供朝圣者朝拜的、观赏的实体景观,表现为寺院、圣像、圣物等物象形式。作为一种民俗旅游类型,朝圣旅游要以“寻找对于民俗资源的认同性与构建民俗旅游产品的认同性”为重要抓手[注]田兆元、程鹏:《旅游民俗学的学科基础与民俗叙事问题研究》,《赣南师范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因此,景观的核心是要以叙事来建构认同,景观叙事表达了信仰的灵验性,建立了旅游话语,推动着朝圣旅游的发展。
浙江舟山普陀山是蜚声海内外的观音圣地,在僧俗两界有着很高的认同度,已然建构起“世界佛教圣地”“国际旅游胜地”的品牌,发展了相对成熟的朝圣旅游。上世纪末,南海观音露天大佛(南海观音铜像)的造像是在佛教界和旅游界影响深远的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