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
儿童购票标准不再仅看身高
6月1日起12周岁以下儿童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免票!
洛报融媒记者16日从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自今年6月1日起,我市各县(市)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或政府指导价的游览参观点,对少年儿童门票价格优惠标准将实行新政策。
(官网截图)
具体为:12周岁(含12周岁)以下或身高1.4米(含1.4米)以下实行免票。同时,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对少年儿童制定门票优惠政策。
“此次调整最主要的是从年龄层面放宽儿童身高限制,此前多数景区为1.4米以下儿童享受免票,此次调整后,如果儿童不满12周岁(含12周岁),但身高却超过1.4米,那么,在我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出示孩子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是可以享受免费的。”
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说,此次调整主要针对我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如龙门石窟、关林庙、白马寺等景区。
民营的、私人的游览参观点不在此次调整范围。
展开全文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负责人介绍,随着近年旅游业快速发展,全市游览参观点的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旅游服务质量逐步提高,但门票价格优惠在贯彻执行中还存在少年儿童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效果,在此基础上,市发改委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少年儿童游览参观点门票优惠政策的通知》。
新政策明确规定,符合免票政策的少年儿童入园时需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游览参观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或变相执行优惠政策。
(资料图片,文图无关)
此外还对各游览参观点做出规范,要求健全完善明码标价制度,在售票点醒目位置公示优惠的范围和幅度。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管理落实,规范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洛阳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其他群体门票价格优惠政策仍按此前的洛发改收费〔2015〕3号执行。
附件:《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少年儿童游览参观点门票优惠政策的通知》
洛报融媒 记者 王博东/文 张怡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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