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家属旅游机票费如果单位财务制度允许能入账处理,汇算清缴的时候纳税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上述两个文件中规定的路费,均应是职工发生的探亲路费,如果是家属费用,将被作为与生产经营无关费用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