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2023 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 2013年 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夏季项目为 2013年1月1日至 2023 年 3月10日。
(四)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须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并于2023年3月10日中午12:00前将表格交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学校将按要求上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核。
五、考试安排
(一)体育专项考试
考生必须自己报名参加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新版《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具体报名考试安排与评分标准见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
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二)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自己报名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各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600分。2023年文化考试时间安排:
最终以国家体育总局安排为准。
六、录取原则
(一)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划定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报考男子足球守门员的考生足球专项考试分数不低于93分,报考男子足球除守门员外场上其他位置的考生专项考试分数不低于87分。其他项目专项测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
(二)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且该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文化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三)对符合我校录取资格的考生,将按文化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 + (文化成绩÷6)×30%】,以综合分为依据,按各招生项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考生可于5月底后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我校拟录取情况。
(四)拟录取名单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已被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若教育部、体育总局或有关部门有相关政策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体育总局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学校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二)体育与健康学院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返回搜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