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朝鲜人权状况调查委员会在2014年2月公布了一份长达400页的报告,通过受害者和证人的第一手证词,详细记录了朝鲜境内“难以名状的暴行”。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今天在收集和分析大量信息后表示,七年后的今天,灭绝、杀害、奴役、酷刑、监禁、强奸和其他形式的性暴力、基于政治原因的迫害,以及强迫失踪等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的严重行为,仍然持续在朝鲜发生。
监狱系统迫害被囚人员人权高专办在今天发布的一份最新报告中指出,对朝鲜“脱北者”的访谈让人有理由相信,构成危害人类罪的监禁和严重剥夺人身自由行为仍在该国的监狱系统内发生。人权高专办不断收到前后一致且可靠的陈述,指出朝鲜对被囚人员施加系统性的严重身体和精神折磨,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中的酷刑。
上述身体和精神折磨包括殴打、长期保持令身体难以承受的姿势(如半蹲双手抱头,或双膝跪地、上半身前倾或后倾45度等)、挨饿、强迫劳动、剥夺医疗救治以及卫生和清洁用品等,对被囚人员造成严重的身心痛苦,进一步加剧了监禁期间的恶劣生活状况。
此外,还有可靠证词显示,被囚人员被迫在极其严苛的条件下进行强迫劳动,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中的奴役。
获得正义的时间所剩无几人权高专办在报告中指出,自朝鲜战争爆发至今,对于在朝韩国和日本公民遭绑架和强迫失踪案件的调查进展寥寥,上述侵犯人权行为的受害者及其家属普遍年事已高,能够亲眼目睹实现司法正义和真相水落石出的时间所剩无几,急需查明事实、确保追究责任。
人权高专办表示,只有结束此类侵犯人权行为,确保充分满足受害者获得真相、正义、赔偿和保证不再发生的权利,才有可能实现半岛的持久和平。
通过国际刑事法院或特设法庭进行问责人权高专办表示,危害人类罪没有诉讼时效限制,对于在朝鲜境内发生的相关指称进行应有的调查和起诉仍然必须作为国际社会的当务之急,无论是通过将案件移交给国际刑事法院,还是通过建立特设法庭或其他类似机制。
联合国人权高专巴切莱特呼吁国际社会重振为朝鲜严重侵犯人权行为受害者寻求正义的努力,她表示,“朝鲜调查委员会出版的历史性报告距今已有七年,然而不仅有罪不罚持续在该国盛行,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的严重侵犯人权行为也在继续发生。”她敦促国际社会“将正义放在首位,立即采取措施,避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