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道成为了普陀山最赚钱的业务,每年贡献过亿营收,毛利率为90%左右。
近年来,随着前往普陀山旅游人数的增加,普陀山旅游设施接待能力不足的矛盾逐步显现。而仅有的一条索道,使得游客集中出游时段需要较长时间排队等候。
本次募资中,约有5.55亿将投向普陀山客运索道及附属配套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客运船舶更新升级项目、舟山市朱家尖小乌石塘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舟山市朱家尖小乌石塘海洋水疗项目、舟山市朱家尖小乌石塘清水湾海洋温泉项目及朱家尖旅游配套立体停车库项目。
另外,有约6000万元将被用作补充流动资金。
此外,作为四大佛教名山之一,烧香成为游客去普陀山的必备项目之一。因此普陀股份旗下的香品业务2017年达到1800万元的规模,毛利率接近60%。
观音坐镇,门票不计入上市主体
普陀山旅游是舟山市国资公司、普陀区国资公司与普旅集团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国资委通过普发集团控制公司58.04%股份,通过舟山汽运控制公司13.79%股份,合计控制公司71.83%股份,舟山市国资委是普陀山的实际控制人。
2017年普陀山景区(不含朱家尖景区)接待游客857.86万人次,较上年增长14.43%;朱家尖景区接待游客764.14万人次,较上年增长17.93%;普陀山风景名胜区合计接待游客人数合计达1622万人次,较上年增长16.05%。
普陀山-朱家尖旅游景区的微信官方购票平台显示,1月份、12月份为淡季,门票140元/人次;2月份至11月份为旺季,门票为160元/人次;正月初一至初五、五月一日至三日、十月一日至五日上浮至门票200元/人次。
值得注意的是,普陀山的门票收入并未计入拟上市主体普陀山旅游,这与监管政策有关。
2006年国务院出台《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其中要求,风景名胜区门票由管理机构负责出售,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不得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自此条例实施以后,景区门票不能作为上市主体的收入。
2012年10月,国家宗教事务局、发改委、工商总局、旅游局、证监会以及文物局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不得将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上市。”
佛教协会批“普陀山”上市:将佛教商业化 有违国家宗教法规
4月11日,在中国佛教协会官网“会务资讯”栏目刊载一篇署名为“奘真”的文章称,以“普陀山”名义上市,难脱将佛教商业化之嫌。并称“‘普陀山上市’事件,无疑关系到中央政府政策法规的权威,关系到佛教、道教健康发展的未来。希望有关政府部门高度关注,及时妥善处理。”
这篇文章题为《谁在将佛教商业化?——普陀山上市的忧思》,文中称,普陀山上市“有违国家刚刚出台的宗教法规和政策,以信仰之名‘上市’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文中称,普陀山的宗教人文意义,远大于其地理的意义。作为普陀山的精神文化内核,佛教与普陀山是无法剥离的整体。
文章称,此次“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普陀山景区旅游客运、香品生产销售、旅游商品销售、租赁餐饮等业务打包上市,虽然表面上未涵括寺院等佛教资产,但佛教是普陀山旅游的最大特色和核心资源,佛教寺院、圣迹及观音信仰的感召力,是支撑其上市业务的最重要前提,也是“普陀山上市”的最大“卖点”和“保障”。
普陀山“上市”,显然有捆绑“佛教”上市之嫌,不可避免地会使佛教背负庸俗化、商业化的恶名,严重伤害佛教及信众的合法权益。
这篇文章更是直指:“普陀山上市”有违国家刚刚出台的宗教法规和政策。
文中列举出政策:2012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证监会 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寺观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
2017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证监会等十二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亦明确“禁止将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打包上市或进行资本运作。”
2018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借与佛教高度关联的“普陀山”名称上市,显然脱不了商业宣传的干系。
文章称,在全国上下大力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处理佛教商业化问题的背景下,普陀山谋求“上市”的行为显得尤为“刺眼”,是对《宗教事务条例》、国家十二部委《意见》等中央文件的严重挑战。其以发展旅游产业之名,行“捆绑”佛教上市之实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必将使“普陀山”神圣形象蒙灰,严重损害佛教清净庄严的形象,严重伤害广大佛教信众的宗教感情。
对佛教名山上市,上述文章称这是佛教界之痛,由于未及时处理,其负面影响一直发酵,造成一些名山纷纷效仿。
文章称,近年来,“老板寺庙”的现象屡见不鲜,佛教名山、景区“上市”的传闻不绝于耳。利用宗教信仰谋取经济利益,不仅背离了宗教的根本精神,也突破了社会的基本价值底线,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将会由于社会商业资本的不断入侵,逐步改变其在信徒中的神圣庄严形象,进而冲击中国广大民众千百年来形成的社会心理价值倾向,改变中国民众的信仰格局。
其中并称,此次若以“普陀山”的名称上市成功,还会产生示范和连锁效应,诸如五台山、鸡足山、梵净山、武当山、龙虎山、三清山、青城山等佛教道教名山难免会陆续效仿跟进,届时股市将出现佛教道教板块的怪异景象。
舟山国资委:反对利用宗教炒作 不准用普陀山名字上市
4月12日消息,舟山国资委在官网表示,反对利用宗教商业炒作,如上市审核通过,在提交股票名称审核时,将充分考虑各方关切,不以“普陀山”作为股票名称。
下文为公告原文:
市国资委专题研究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上市相关事宜
4月11日,市国资委分管副主任召集产改等相关处室,专题听取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上市工作情况,认真梳理相关事宜,并就近日社会各界的关切进行了研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事宜:
一、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注册成立,是一家为景区提供服务的国有旅游企业,主要经营旅游客车客运、旅游索道客运、旅游水路客运、旅游商品生产销售、旅游配套服务等业务。
二、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上市是深化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上市资产纯属企业经营性资产,不涉及任何宗教资产,生产经营活动也不涉及任何宗教场所。
三、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尚处于上市申报审核阶段,如上市审核通过,在提交股票名称审核时,将充分考虑各方关切,不以“普陀山”作为股票名称。
四、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继续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要求,坚决反对利用宗教进行商业炒作,认真执行国家宗教局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切实规范经营活动,维护普陀山在佛教界的声誉,充分尊重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众的情感。
综合:投资界 凤凰财经
大泉商微信编辑 林淑芳返回搜狐,查看